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服务 >> 专题专栏 >> 建议提案办理 >> 2026年度 >> 内容
 
常州市政协十五届五次会议委员提案第278号
发布日期:2026-07-23    来源:交通局  浏览次数:  字号:〖
 

案由:关于新能源货物通过内河运抵上海出口的建议

建议人:陶东华

提案内容:

背景情况

常州作为全国知名的“新能源之都”,新能源汽车、锂电池、太阳能电池等新能源货物出口量持续攀升。但当前大约90%的新能源货物仍依赖公路运输至上海港出口,不仅物流成本高、运输效率受制约,也未能充分发挥我市内河航道发达的天然优势。优化内河港口新能源货物运输功能,打通“公转水”通道,既能降低企业物流成本,又能缓解公路运输安全压力,更能强化“新能源之都”物流支撑能力,助力我市深度融入长三角水运网络,对推动港产城融合发展、提升产业国际竞争力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问题分析

(一)码头专用堆场建设滞后。

武进东港、溧阳港虽具备基础作业条件,但装箱场地建设未完全匹配新能源货物运输需求,专用堆场规模不足,缺乏危险货物集装箱堆放和装箱区域,难以满足大批量新能源货物集中装箱需求。

(二)码头危险货物作业资质不足。

新能源货物属于第九类危险货物,需码头取得专项作业资质后方可开展运输业务。目前溧阳港已取得9类危险货物“直装直取”的作业资质,武进东港尚未取得内河港口9类危险货物作业附证、堆场作业附证等资质,制约业务开展。

(三)公路运输车辆危险品资质监管存在薄弱环节。

当前“新三样”危险货物陆路运输中,危险品运输车辆监管仍有短板,部分中小企业为节约运输成本选择的车辆技术状况不达标,甚至选择不具备危险品运输资质的车辆进行运输,部分从业人员安全培训针对性不足,对新能源货物运输特性、应急处置流程掌握不熟练,安全风险隐患依然存在。

(四)口岸查验部门服务延伸覆盖不够。

海事等口岸查验部门的服务功能尚未完全延伸至内河港口。内河港口缺乏专门的海事政务服务窗口,跨区域监管互认机制未完全建立,与上海港等出海口岸的信息共享不充分,影响“一箱制”运输模式推广。

对策建议

(一)加快码头装箱场地标准化建设。统筹推进专用场地建设。建议结合《加快推进“水运常州”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优先支持武进东港运河二期堆场扩容、溧阳港二期专用场地升级,加快建设危险品专用存储区域和消防设施,明确建设时限和验收标准。

(二)推进港口危险货物运输资质审批。建议梳理码头危险货物作业资质申报的前置条件、材料清单,借鉴开办运输企业“一件事”改革经验,建立交通、应急、环保等多部门并联审批机制,实现“一窗受理、一次提交、一窗出件”,加快推进武进东港9类危险货物作业资质。

(三)严格公路运输车辆资质监管。建议开展新能源货物运输企业和车辆资质专项核查,严厉打击资质挂靠、无证运输等违法行为,建立企业信用评价体系。编制新能源货物运输专项培训教材,定期组织驾驶员、押运员开展安全知识、应急处置技能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养。

(四)推动口岸查验服务延伸。建议口岸办牵头,借鉴溧阳港新能源货物海事政务服务办公室的设立经验,在武进东港增设海事政务服务专席,实现危险货物申报、船舶审批等业务“就近办”。由常州海事局在内河港口开展新能源货物装箱查验,结果与上海港海事部门互认,实现“一次查验、全程有效”。

重点建议清单1:

建议开展新能源货物运输企业和车辆资质专项核查,严厉打击资质挂靠、无证运输等违法行为,建立企业信用评价体系。

重点建议清单2:

优先支持武进东港运河二期堆场扩容、溧阳港二期专用场地升级,加快建设危险品专用存储区域和消防设施,明确建设时限和验收标准。

重点建议清单3:

推进溧阳港区、武进东港新能源货物海事政务服务办公室建设,增设海事政务服务专席,实现危险货物申报、船舶审批等业务“就近办”。


关于对常州市政协十五届五次会议提案第278号的答复

陶东华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新能源货物通过内河运抵上海出口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十四五”期间,我市高质量推进“水运江苏”建设,在新能源货物出口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录安洲长江码头获批9类危险品经营资质,实现新能源整车、动力电池直接通关出海。常州—上海“新三样”货物水水中转“一单制”船舶完成首航,常州内河运抵上海的河海直达航线实现常态化运行,为新能源产业出海提供高效便捷通道。同时,口岸服务功能持续完善,金坛港海关监管点投入运营,溧阳港设立新能源货物海事政务服务办公室,推动查验服务向内河港口延伸,助力常州“新能源之都”建设。针对提案中提出的问题和相关建议,现逐一答复如下:

一、加快集装箱专用堆场建设,提升港口服务能级

围绕新能源货物运输需求,我市正积极推进内河港口扩能升级工程。一是实施运河东港二期堆场项目,建设海关监管作业场所,扩展集装箱堆场和仓储设施,集装箱综合通过能力达16万标箱/年。二是加快建设溧阳港二期工程,重点完善动力电池等新能源货物集装箱仓储功能。三是统筹推进新北港、武进港作业区规划建设,打造“前港后园”的临港产业带,配套建设危险品专用存储区域和消防设施,满足新能源货物集中装箱需求。

二、建立资质审批协同机制,赋能港口企业发展

我市积极推进危险货物运输资质审批工作。目前,录安洲长江码头已取得9类危险品经营资质,实现新能源整车、动力电池直接通关出海;溧阳港已取得第九类港口危货作业许可,成为服务动力电池、储能设备及新能源产业链企业的重要枢纽;金坛港、运河东港正积极推进新能源集装箱运输专用通道建设。下一步,我局将借鉴开办运输企业“一件事”改革经验,建立交通、应急、环保等多部门并联审批机制,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办理时限,为港口危险货物作业资质申报提供高效便捷服务。

三、强化公路运输安全监管,筑牢交通安全防线

针对新能源货物运输特点,我市创新安全监管模式。一是开展专项核查行动,对新能源货物运输企业和车辆资质进行全面排查,严厉打击资质挂靠、无证运输等违法行为,建立健全企业信用评价体系。二是加强从业人员培训,编制新能源货物运输专项培训教材,定期组织驾驶员、押运员开展安全知识、应急处置技能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三是完善监管机制,依托智慧交通平台,实现对危险品运输车辆的全程动态监控,确保运输安全。

四、延伸口岸服务功能覆盖,优化通关查验服务

我市积极推进口岸服务向内河港口延伸。金坛港海关监管点已投入运营,运河东港海关监管点正加快投入使用。借鉴溧阳港新能源货物海事政务服务办公室设立经验,我市将在武进东港增设海事政务服务专席,实现危险货物申报、船舶审批等业务“就近办”。同时,常州海事局将在内河港口开展新能源货物装箱查验,推动与上海港海事部门实现监管互认,推广“水水中转CCA”全程水运服务,实现“一次查验、全程有效”。目前,常州—上海“新三样”货物水水中转“一单制”船舶已完成首航,为“一箱制”运输模式推广奠定了良好基础。

我们将认真吸纳你的建议,充分发挥内河航运优势,打造新能源货物内河运抵上海出口的示范通道,为常州“新能源之都”建设提供坚实的物流支撑。

恳请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交通运输工作,并提出宝贵意见。

 
主办单位:常州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2号楼A座    邮 编: 213022
单位联系电话:0519-85682151    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地图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78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