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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送达公告(常交路执〔2025〕71号)
发布日期:2025-11-06    来源:交通局  浏览次数:  字号:〖
 

甘泉锦航物流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6xxxxxxxxJA98):

2025年01月06日20点43分,你单位的车辆陕J72073(黄)在常州市钟楼区光阳路新阳光食品城路口,因危险货物承运人未按照规定制作危险货物运单被我执法人员查获,你单位的行为违反了《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我局于2025年3月25日对你单位作出罚款贰仟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改正。决定书案号为常交路执〔2025〕71号。因你单位逾期未履行义务,我局于2025年10月22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和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根据你单位提供的身份信息以及相关地址,我局无法有效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据《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常交路执〔2025〕71号),详见附件。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现就有关事项催告如下,请你单位按要求履行:

1.履行标的:罚款贰仟元。

2.履行期限:自收到本催告之日起10日内缴至江苏银行常州分行网点。

3.履行方式:缴至江苏银行常州分行网点,账号为83100120010000019。

4.履行要求:及时缴纳。

5.其他事项:联系电话,0519-85578627。

你单位逾期仍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附件: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常交路执〔2025〕71 号).pdf

常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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