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常州市元顺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未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公示其经营项目、培训能力、培训车型、培训内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教练员、教学场地、投诉方式、学员满意度评价参与方式等情况,经责令整改后,逾期整改不合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32号《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第五十条之规定,决定对常州市元顺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进行全行业通报批评。
附件:关于对常州市元顺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的通报批评.pdf
常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