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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执法部门查处使用超期未检罐体从事危货运输案
发布日期:2025-04-18    来源:交通局  浏览次数:  字号:〖
 

4月16日,市交通执法部门根据前期省交通厅下发的罐检过期车辆核查清单,对常州某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开展执法检查,立案查处全市首例使用超出检验有效期的罐式车辆罐体从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案。

前期,执法人员根据核查清单,依托“守护2.0”系统,对车辆基本信息进行全面调查。当天上午,根据线上调查情况,执法人员对常州某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所属车辆苏D****9(黄)罐体检验时间、车辆行驶轨迹、电子运单等开展线下执法检查。经查,该车罐罐体检验过期过后存在运输行为。企业负责人承认了在罐体检验过期后,因涉案车辆运输单量少,为了节约成本而心存侥幸,在没有重新检验罐体的情况下继续让涉案车辆从事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该行为已涉嫌违反《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四十条规定,目前执法部门已对企业进行立案。

罐体按期检验是危险货物安全运输的重要环节,使用未经检验合格或者超出检验有效期的罐式车辆罐体从事危险货物运输极可能导致泄漏、爆炸等重大风险。下一步,市交通执法部门将深入开展危险货物罐式运输车辆常态化核查工作,严查车辆罐体检验过期、电子运单违规填写及动态监控责任未落实等情况,以严格执法全力守护道路运输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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