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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动态】市交通执法部门查处使用超期未检罐体从事危货运输案
发布日期:2025-04-17    来源:交通局  浏览次数:  字号:〖
 

4月16日,市交通执法部门根据前期省厅下发的罐检过期车辆核查清单,对常州某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开展执法检查,立案查处全市首例使用超出检验有效期的罐式车辆罐体从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案件。

前期,执法人员依托“守护2.0”系统,对核查清单中的车辆基本信息进行全面调查。当天上午,根据线上调查情况,执法人员对常州某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所属车辆苏D****9(黄)开展线下执法检查,重点核查了罐体检验时间、车辆行驶轨迹及电子运单等信息。经查,该车罐体检验有效期截至2024年6月29日,但行驶轨迹显示,该车在2024年12月23日、2025年2月2日、2月5日和2月11日仍存在运输行为。面对确凿证据,企业负责人承认,因涉案车辆运输单量较少,为节约成本心存侥幸,在罐体未经重新检验的情况下继续从事危险货物运输。该行为涉嫌违反《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四十条规定,目前执法部门已对企业立案调查。

按期进行罐体检验是确保危险货物安全运输的重要环节,使用未经检验或超出检验有效期的罐式车辆罐体运输危险货物,极易引发泄漏、爆炸等重大安全事故。下一步,市交通执法部门将以本案为契机,深入开展危险货物罐式运输车辆常态化核查工作,重点查处车辆罐体检验过期、电子运单违规填写及动态监控责任未落实等违法行为,以严格执法全力守护道路运输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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