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关于加强常州共享单车管理建设的建议
建议人:陈佳
建议内容:
共享单车出行,作为城市公共交通有益补充,也成为社会倡导的绿色出行的重要组成,共享单车在常州已蔚然成风,广大市民也已经习惯这一出行方式,作为一名经常使用共享单车的参与者,对于常州城区内共享单车的发展及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建议,供城市相关管理部门参考。
1、 常州目前仅“永安行”一家运营主体,长此以往会形成垄断经营,垄断经营的后果必然导致运营主体一切以成本利润为唯一目标,而忽视消费者的消费体验和权益保护,同时也不利于该行业的良性发展,因此建议引入或培育新的运营主体。
2、 建议城市公共交通公司加入或参与共享单车运营主体的股权投资或经营管理,并以此实现共享单车的社会公益性。在共享单车运营初期,为吸引市场流量,对于消费者比较友好,消费方式包括年卡、季卡、次卡等。但现在已经取消了年卡、季卡等,根据消费测算,经常使用共享单车的消费者在这方面已经是不小的支出。
3、 目前消费共享单车主要存在的问题包括:(1)车辆站点规划不够全面合理,更新扩充不够及时,调研扩充的方式比较单一,跟不上形势需求,在打通城市交通最后一公里方面还有待提高;(2)问题车辆的维护整修工作不及时,经常遇到投入使用的车辆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影响消费者体验,比如缺少脚蹬、登踏费力、车轴晃动、刹车不灵、免费调换车辆时间过短、无法及时还车等等问题。 因此,建议城市交通管理部门及相关运营主体对以上问题予以关注,切实提高运营水平,为常州市民提供更加良好的出行体验。
关于对常州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第0101号的答复
陈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常州共享单车管理建设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我市市区有桩公共自行车自2018年开始投放使用,截至2025年4月底,共设有2580多个点位,配备5.7万个停车桩,投入4.8万辆车辆(其中无助力自行车3000辆、氢动力助力车1000辆),服务区域全面覆盖市区所有乡镇街道。有桩公共自行车出行模式在接驳公共交通出行“最初和最后一公里”功能,特别是在地铁1、2号线开通后地面配套接驳发挥重要作用,截至目前,除1号线常州火车站因周边规划及站点结构等因素,公共自行车停车点设置距离车站约150米外,其余42个车站均已实现100米范围内公共自行车点位全覆盖。
关于您提到的建议城市公共交通公司加入或参与共享单车运营主体的股权投资或经营管理等建议,经我局研究,现答复如下:
1. 关于城市公共交通公司加入或参与共享单车运营主体的股权投资或经营管理的建议。目前,市区有桩公共自行车的车桩均为国有资产,由市公交集团负责建设和管理工作,免费供中标运营企业使用;同时市公交集团参与对有桩公共自行车的日常考核,为后期实现“共享单车”的社会公益性奠定基础。您反映的“公共自行车运营企业已取消年卡、季卡等优惠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消费者支出”的现象属实,运营企业反映公共自行车运维成本较高,因此取消了年卡、季卡等优惠活动。为进一步降低市民骑行成本,自2024年开始,我局会同相关部门,推动公共自行车运营企业实施5分钟内的免费骑行政策,对短途出行的市民带来了实质性实惠,2024年全年完成免费订单约290万人次,减少市民出行成本580余万元。
2. 关于引入或培育新的运营主体的建议。经调查,目前我市市区除“永安行”有桩公共自行车外,部分区域还有多家共享电动车在投放,并非一家运营主体。根据市政府的要求,我局正会同城管、公安、发改、住建、市场监管、网信办、工信等多部门联合起草我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工作的指导性意见,坚持服务为本、总量控制、规范有序、多方共治的原则,科学测算车辆需求,精准确定投放运力,合理规划点位布局,保障公共自行车(共享单车)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3.针对问题车辆维护不及时的情况,我局已督促运营企业加强车辆检修,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及时处理车辆故障,延长免费调换车辆时间,优化还车流程。同时,我局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对运营企业的服务质量监督考核,将车辆维护情况纳入考核指标,确保市民骑行舒适、借还便捷。
恳请一如既往地关心交通运输工作,并提出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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