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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第046号
发布日期:2025-07-17    来源:交通局  浏览次数:  字号:〖
 

案由:关于推动“地铁+共享单车”一票化,打通居民出行“最后一公里”的建议

建议人:陈翔宇

建议内容:

轨道交通“最后一公里”是城市交通的“毛细血管”,对提升居民生活幸福指数具有重要意义。当前常州已开通轨道1号线和2号线,但是整体客流强度不高,出行效率较低。究其原因,轨道交通“最后一公里”交通接驳成为很大痛点。根据常州市规划设计院《常州市区居民出行调查(2023年)》结果,在不愿意乘坐地铁出行的居民中,52%的市民认为行走距离过远,慢行接驳比例较低。近年来,共享单车以灵活性强、准时性高、成本低,实现“门对门”精准服务优势成为接驳换乘的理想交通方式。根据调研,常州轨道站点周边布局有一定量的共享单车,但缺乏统筹考虑,管理和服务尚有较大提升空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市场投放空间匹配性不强。一是共享单车轨道站点周边投放量不足。据新一轮居民出行调查结果显示,常州轨道交通非机动车接驳(含共享单车)仅占13.5%,而其中共享单车的投放量远低于私人非机动车数量。二是轨道站点周边共享单车配置不足。据调研,新天地公园站、常州火车站、常州北站和新龙站等站点周边尚未配置公共自行车租赁点,极大的限制了轨道站点辐射和服务能力。三是部分客流量大、用地空间紧张站点配置的共享单车数量较少,共享单车供不应求现象时有发生,共享单车高周转、低资源占用的特性未充分发挥,变相提高了私人非机动车的接驳比例,增加了站点空间管理难度。

二、共享单车服务便利性较差。近年来尽管在政府力量的推动下公共自行车体系构建取得了很大进展,但通过app才能租赁、找到车桩才能取车,共享单车租车还车便利性差,导致共享单车使用率低。另外,部分小区规模较大,自行车租赁点只能布局在小区外,租赁点到住户之间距离依然较远,无法体现共享单车“点对点”的精准便捷优势。多数市民宁愿选择私人电动车出行,一方面增加了城市交通管理难度,另一方面也限制了共享单车发挥更大作用。

因此建议:

一、建立轨道交通和共享单车一票化管理机制。建立轨道交通管理网络系统,打造“地铁+共享出行”一票智慧接驳,实现轨道交通和共享单车运营一体化。建议轨道交通和共享单车联合运营,实现联程联票、直接换乘,为地铁出行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合理制定票价,推行地铁和共享单车换乘的优惠政策,引导居民低碳出行,也能有效增加轨道交通客流。

二、构建共享单车安全有序的出行环境。一是要科学预测和评估用户出行需求,优化共享单车运营配额投放量, “一站一策”合理设置中心城区及外围轨道站点周边共享单车设施。二是优化道路断面结构,建立自行车优先车道,明确交通拥堵时非机动车拥有优先通行权。三是针对出入口周边空间不足的轨道交通站点,可在50米至100米范围内因地制宜优先设置共享单车停车设施,保障共享单车用地空间。

三、强化共享单车“点对点”精准服务优势。延伸共享单车服务范围,建议允许共享单车进入居住小区,在小区内设置共享单车租赁点,强化共享单车“点对点、门对门”的服务优势。一方面为居民出行提供多样化的便捷服务,进一步满足居民出行需求;另一方面减少电动车出行需求,降低小区电动车带来的安全隐患,同时减少轨道站点周边私人非机动车停放,降低非机动车管理难度。


关于对常州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第0046号的答复

陈翔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地铁+共享单车”一票化,打通居民出行“最后一公里”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

近年来,随着地铁1、2号线的建成投运和公共自行车(共享单车)的规模投放,我市已初步建成以轨道交通为骨干、地面公交为网络、出租汽车为补充、慢行交通为延伸的多层次、立体化的公共交通出行体系,公共自行车(共享单车)作为公共交通体系的重要一环,承担着市民最后一公里出行的重要功能。为切实做好地铁沿线公共自行车(共享单车)的配置工作,我局牵头公安、城管等部门会同地铁集团,在地铁规划、建设过程中对公共自行车(共享单车)的布局进行深入研究,确保所有地铁站点实现公共自行车(共享单车)全覆盖。截至目前,除1号线常州火车站因周边规划及站点结构等因素,共享单车停车点设置距离车站约150米外,其余42个车站均已实现100米范围内设置共享单车停车点,有效保障了市民出行“最后一公里”的衔接。同时,常州地铁与永安行建立了动态响应机制,在青枫公园站、文化宫站等8个重点客流站点实施早晚高峰定向调度,通过增设临时转运车辆、增加高峰期车辆投放等措施,有效缓解了高峰时段公共自行车(共享单车)供需压力。2024年,在相关部门积极协调下,我市试点开展公共自行车(共享单车)进小区,充分考虑小区规模、空间布局、安全管理等因素,选取部分小区开展先行试点,逐步推广。目前,市区已在208个小区设置停车站点350个,投放共享助力自行车2000辆,公共自行车(共享单车)“点对点、门对门”的精准服务优势逐步显现。

关于您提到的建立轨道交通和共享单车一票化管理机制的相关建议,经我局会同相关部门深入研究,认为目前时机尚不成熟。常州地铁与共享单车系统分属不同运营主体。其中,常州地铁是市政府全资国有企业,共享单车运营单位均为民营企业。常州地铁与共享单车在民生服务属性、资金保障,企业经营政策、票务结算及系统安全管控等方面均存在显著差异。各运营单位基于自身经营策略开展独立运营,“地铁+共享单车”一票化功能改造存在统一结算难度大、软硬件设备改造费用高等问题。目前,省内其他城市地铁系统也均未实现与共享单车一票化运营。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推进“地铁+公交+慢行”三网融合发展,

围绕“地铁+共享单车”工作,积极协调地铁、公共自行车(共享单车)运营企业之间的协作,共同研究一票化功能实施的可行性。同时,结合市民出行实际需求,通过优化地铁站点周边非机动车停车场地、公共自行车(共享单车)停放点位、高峰期用车调度管理等措施,进一步提升乘客换乘出行体验。

恳请一如既往地关心交通运输工作,并提出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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