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市交通执法部门接到群众来电咨询。因中介机构告知其名下某经营部存在一起交通行政处罚记录,导致贷款受阻,需额外支付费用修复信用。该群众对此存疑,遂向交通执法部门求助。
接到诉求后,执法人员立即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核查,发现该经营部并未列入信用修复名录。经核实该经营部为个体工商户性质,根据《民法典》和《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个体工商户为自然人从事工商业经营,不具备独立组织资格,不产生信用问题,无需进行信用修复。
6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最新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信用修复制度的实施方案》中指出,“信用中国”网站集中公示各类公共信用信息,交通运输领域信用修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即可进行办理。与此同时,《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八条规定,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申请修复的信用主体收取费用。有不按规定办理信用信息修复、直接或变相向信用主体收取费用行为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交通执法部门温馨提示:企业及从业人员如需信用修复服务,请通过官方平台办理,警惕不良机构利用信息差诈骗,避免经济损失。如有疑问可致电常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0519-85578627或前往常州市新北区高新科技园6号楼一楼交通执法窗口咨询。市交通执法部门将持续优化服务,提供线上线下信用查询指导,依法协助企业办理信用修复,消除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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