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鹏(身份证号321281xxxxxxxx4536):
2024年09月22日15点39分你在常州市钟楼区宝龙国际花园附近涉嫌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行为被我执法人员查获,你的行为违反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我局于2024年10月28日拟对你作出警告、罚款伍仟元处罚决定, 通知书案号为常交路执〔2024〕1403号。根据你提供的身份信息以及相关地址、电话,我局经直接送达、邮寄送达均无法有效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据《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违法行为通知书》(常交路执〔2024〕1403号),详见附件。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电话,0519-85578627。
联系地址:常州市新北区高新科技园6号楼。
附件:违法行为通知书(常交路执〔2024〕1403号).pdf
常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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