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公路建设行业从业单位:
根据交通运输部要求,申请公路工程设计、施工各等级企业资质所用企业业绩和人员业绩等信息尚未录入部建设管理系统的,请按照《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和使用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尽可能于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已竣(交)工的存量业绩信息补录工作,12月1日起省市将开展相关信息核查,12月31日之后部将关闭系统补录功能。自2025年1月1日起,申请公路工程设计、施工各等级企业资质所用企业业绩和人员业绩等,均以系统中发布信息为准。
附件: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企业信息录入及核备说明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企业信息录入及核备说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