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欧超诺机械有限公司等一批道路运输经营业户(见附件)的相关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相关规定,拟注销上述经营业户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同时注销所属经营车辆《道路运输证》),通告公示时间自2024年7月12日至2024年7月19日。
相关经营业户或利害关系人存在正当理由或有异议的,请于通告公示期内提出;公示期满未提出异议及未提出有效异议的,依法执行注销。
联系部门:常州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服务处。
联系电话:0519-86907201。
特此通告。
附件:拟注销道路运输企业经营许可证清单20240712.xls
常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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