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1日,《内河小型船舶技术规则(2024)》正式生效实施。为便于企业设计、建造内河小型船舶,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就该规范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内河小型船舶检验技术规则(2016)》自实施以来,有效规范了内河小型船舶的建造与检验工作。近年来,新船型、新技术的发展应用对小型内河船舶的建造和营运检验提出了新的需求和要求。按照《船舶技术法规体系框架(2020)》技术规则和检验规则制定原则,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结合业界反馈意见和新需求的评估分析,启动了《内河小型船舶技术规则(2024)》的修订工作。
二、主要框架
《技术规则》适用于船长大于等于5m但小于20m的我国内河水域(包括江、河、湖泊和水库)以及相当A级航区水域航行的中国籍船舶,共计12章,涵盖船舶稳性、消防、救生、通导、防污染以及船舶结构、舾装、轮机、电气等所有船舶检验所需要的技术要求。除常规船型外,还对帆船、木质船、气垫船等船型提出了附加要求。
三、修订内容
1.总体要求。剥离检验与发证内容,此部分内容将修订入内河船舶检验规则;调整适用范围,《技术规则》不适用于公务船;本次修订中,原不适用船型中删除了木船、柴油挂浆机船、帆船的分类;明确液化气体船、化学品液货船、载运闪点不大于60℃油类的油船、载运包装危险货物船舶、高速船需满足的指向性要求;将定义按一般定义和船舶类型分类梳理,新增载客12人以下船舶等定义;明确载客12人以下船舶的总体要求(按客船对待)。
2.技术要求。修改防撞舱壁和尾尖舱舱壁的尺度限制;适当放宽长度5米以下机舱应急出口设置要求;明确舷侧外板不应作为燃油箱柜的界面;补充完善了船舶应用岸电的要求;完善了锂离子蓄电池的规范要求;完善应用磷酸铁锂电池船舶的相关要求;剥离趸船的相关要求;修订AIS配备要求,增加夜游船的配备要求;明确船舶持有《船舶垃圾管理计划》和《船舶垃圾记录簿》的要求;新增空气污染控制要求,涉及燃油、臭氧、柴油机排放、货物挥发等;修订固定坐椅的布置要求;增加休闲处所乘客定额核定方法;增加观光区域布置、面积、活动人数核定等方法;补充锂电池船乘客处所出口和梯道的要求;修订应急出口的设置要求;修订卫生间的设置要求;修订舷墙栏杆的布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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