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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撤销《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4-28    来源:交通局  浏览次数:  字号:〖
 

根据交通运输部《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2021年第15号)规定,现对符合撤销条件的从业资格证件予以撤销(详见《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撤销名单》)。

凡被公告撤销的从业资格证件自行作废。

特此公告。

附件:关于撤销《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的公告.docx


常州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

 202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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