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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普货企业“两类人员”安全考核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05    来源:交通局  浏览次数:  字号:〖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落实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两类人员”)安全考核。现就全市普货运输企业“两类人员”安全考核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考核对象

全市2辆车(含挂车)及以上普货运输企业“两类人员”。

2、考核方式

(1)企业自行登录“交通运输从业人员智能教育云平台(https://www.jxw12328.com/)”,选择“两类人员安全考核”完成考试。

(2)企业人员到常州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新北区科五路高新科技园6号楼),经工作人员培训后完成考试。

3、考核咨询

企业可加入QQ群:717997082(常州市区普货企业两类人员考核群),或电话咨询常州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0519-85578624。

我局将通过多渠道发布,短信及电话针对性告知的方式开展通知工作,并将部分“僵尸企业”纳入运政系统重点监管;逾期未参加考试的企业,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撤销、吊销、注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

特此通知

常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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