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通运输部《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2018年第8号)、《城市轨道交通服务质量评价管理办法》(交运规〔2022〕5号)、《城市轨道交通客运组织与服务管理办法》(交运规﹝2019﹞15号)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常州市轨道交通服务质量评价,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布:
2023年常州市轨道交通服务质量评价结果为942.84分(基准分值1000分),较2022年(931.58分)提升1.21%,其中轨道交通城市线网服务质量评价结果为938.84分,获得表彰表扬加分为4分。
常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