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品运输车辆具有安全风险大、运营要求高等特点,依照法律法规要求,危险品运输企业需配合专职监控人员。近日,我市交通执法部门查处一起监控人员未有效履行监控职责案件,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危险品道路运输安全。
近日,市交通执法支队执法人员来到天宁区某危险品运输企业,对企业动态监控系统月度通报情况进行检查。经核查,该公司自今年5月以来,共有2辆危险品运输车辆发生两次以上驾驶员持续超时疲劳驾驶情况,其公司监控人员未在驾驶员疲劳驾驶预警的情况下,及时通知驾驶员停车休息,有效处置预警信息。由于该公司主要运输的危险品为三类危险品,具有较大的安全风险,不及时提醒驾驶员停车休息,疲劳驾驶危险品运输车,其后果不堪设想。执法人员根据现场调查取证,鉴于公司上述违法事实,依照《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对该企业进行立案调查。
下一步,我市交通执法部门将持续加强“两客一危”企业安全监管,以严格执法全面压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保障道路运输安全,服务交通运输行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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