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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进区全面启动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申领受理工作
发布日期:2024-12-06    来源:交通局  浏览次数:  字号:〖
 

武进的营运货车车主提前报废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更新购置车辆、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可在武进区运输事业发展中心申领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根据车辆类型(中型、重型)和提前报废时间,补贴额度从1万元至14万元不等。日前,武进区交通部门全面启动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申领受理工作,12月31日前,车主可就近递交材料申领补贴或致电咨询相关事宜。

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省发改委、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联合印发的《江苏省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申领指南》和有关通知精神,三种情形可获得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包括提前一年及以上报废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的中型、重型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货车并更新购置车辆;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

具体而言,对提前报废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根据车辆类型(中型、重型)和提前报废时间,按照1万元-4.5万元/辆不等予以分档补贴;对提前报废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并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或新能源营运货车,可以享有双重补贴,即补贴金额=提前报废老旧营运柴油货车补贴+新购营运货车补贴,补贴总额在3.5万元-14万元/辆不等。对仅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的,按每辆3.5万元给予补贴。

需要注意的是,车主报废老旧营运柴油货车,只有提前1年以上报废且具有常州市合法有效道路运输证才能申请补贴。如果提前报废时间在1年以内的,不享受报废补贴。

补贴政策实施期限为2024年3月7日至2024年12月31日,报废货车《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新购置货车《机动车行驶证》和《道路运输证》取得日期均应在政策实施期内。符合条件的车主应在2024年12月31日前办理完提前报废和新购车辆的相关手续,并按规定提交申请材料,相关证明材料提交截止日期可视情延长至2025年1月15日,逾期提交申请的,将视为放弃补贴资格。

车主可至武进区运输事业发展中心提交申请材料,或致电咨询。

受理地址:武进区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常州市武进区夏城北路115号)

受理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咨询电话:0519-86503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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