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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圆满完成长三角区域船舶检验通检互认试点工作
发布日期:2024-11-01    来源:交通局  浏览次数:  字号:〖
 

随着最后一艘外港船舶通检互认年检证书在市交通执法支队交通一分窗口发放,标志着我市圆满完成长三角区域船舶检验通检互认试点工作。

今年2月起,市交通执法支队成立长三角区域船舶检验通检互认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常州市区通检互认工作站,为试点工作提供坚实保障。同时积极按照省交通综合执法局统一部署,3月和6月分两批派遣验船师到泰州工作站驻场检验。市交通执法支队主动摸排长期在常营运的外港船舶,制定通检互认船舶名录,有针对性地开展和指导通检互认工作,试点工作期间,共完成7艘外港船舶的检验,其中外省籍船舶2艘,全部落实当日申请当日办结,为水运从业人员节约检验时间约14天,按燃油成本和货运利润计算为船东带来数万元经济收益。

下一步,市交通执法支队将继续促进船舶检验一体化发展,全力推进全国船舶检验通检互认民生实事工作,为社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优质的船舶检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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