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市交通执法部门根据《省交通综合执法局关于组织开展全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文件要求,在312国道常州横林至湖塘东段工程项目部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执法行动宣贯会,旨在进一步深入推进常州市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工作,推动监管关口前移,防范治理重大安全事故隐患。
执法部门对专项行动组织形式、工作重点、实施步骤等进行详细讲解,要求各参建单位于4月份开展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行动,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问题建立清单,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间,确保隐患问题整改到位。
下一步,交通执法部门将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对参建单位自查自纠及整改情况开展核查,对仍然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依法进行处置。真正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助力常州交通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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