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营造包容审慎的监管环境,着力提升行政执法效能,近年来,常州交通执法部门贯彻落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在全省交通运输领域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高频事项清单和告知承诺制的意见(试行)》(苏交规〔2021〕7号),推动常州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取得了显著成效。
今年是省交通运输厅系统推出免予处罚高频事项清单的第三年。随着“免罚清单”的深入推行,案件涉及类型不断增多,相关案件分布在交通行业行政执法的多个领域。年初,货车司机沈师傅因自己的营运车辆年审逾期来到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违章处理窗口准备进行案件处理。经了解,沈师傅的货车因发生事故被法院查封,由于不可抗力导致其车辆无法按期进行年审,情节轻微且未造成危害后果,最终执法人员在给予他提醒与教育的同时,作出了不予处罚的决定。
推行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是交通运输执法部门落实包容审慎监管的题中之义,更是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有力之举。近年来,常州交通执法部门大力推行实施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和告知承诺制,2023年共查处各类不予行政处罚案件170件,通过教育、警告、责令整改等方式纠正轻微违法案件187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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