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交警支队车管部门抄告,苏D1921挂(黄)等一批车辆当前处于逾期未报废状态。通过“江苏运政在线”系统核查,上述车辆《道路运输证》有效期届满且未注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上述车辆已不适应道路货物运输经营业务,拟注销上述车辆《道路运输证》。通告公示时间自2023年9月19日至2023年9月25日。
相关经营业户或利害关系人存在正当理由或有异议的,请于通告公示期内提出;公示期满未提出异议及未提出有效异议的,依法执行注销。
联系部门:常州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服务处。
联系电话:0519-86907201。
特此通告。
附件:拟注销《道路运输证》车辆列表20230918.xls
常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9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