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核查,江苏金世纪环境建设有限公司等一批道路运输经营业户(详见附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相关规定,拟注销上述业户《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通告公示时间自2023年7月24日至2023年7月28日。
相关经营业户或利害关系人存在正当理由或有异议的,请于通告公示期内提出;公示期满未提出异议及未提出有效异议的,依法执行注销。
联系部门:常州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服务处。
联系电话:0519-86907201。
特此通告。
拟注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业户965家.xls
常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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