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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常州市治理公路超限超载工作要点》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3-05-10    来源:交通局  浏览次数:1500  字号:〖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治理公路超限超载运输办法》(第160号省政府令,以下简称《办法》),推动全市公路超限超载运输治理工作持续规范开展。近期,常州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台《2023年常州市治理公路超限超载工作要点》。

一、2023年总体工作目标

1.全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超限率控制在0.5%以内;

2.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等违法违规现象基本杜绝;

3. “百吨王”联控联查和溯源追查机制进一步健全;

4. 江苏特色的货物装载源头监管体系基本形成;

5. 货车动态监测设施加快建设,超限超载运输监测能力逐步提升。

二、《要点》的主要内容及亮点

(一)本次工作要点共六大类:一是抓好《办法》贯彻落实,压实政府主体责任;二是完善源头管控体系,强化源头监督管理;三是加大设施建设,提升科技治超水平;四是加强货车通行管理,健全交通公安联合执法机制;五是深化信用治超,构建监管新型格局;六是深化信用治超,构建监管新型格局。

(二)亮点强调源头监管、科技治超、联合执法和信用治超。

1. 源头监管:持续整治货车非法改装;完善货物装载源头管理制度和权力清单;动态调整、公布货物装载源头单位名录;压实货物装载源头单位主体安全责任;加强货物装载源头单位监管和执法。

2. 科技治超:加快推进货车动态监测设施的建设;完善治超设备的配置;强化各类治超设施维护保障;建立货车动态监测与现场执法联查机制。

3.交通公安联合执法:严格落实24小时定点联合执法;规范开展流动联合治超;持续加大“百吨王”查处力度;加强大件运输车辆查处工作;严格实施长江汽渡入口拒超;定期开展区域一体化联合执法。

4.信用治超:严格落实“一超四罚”和累积记分制度;试点开展超限超载安全风险监管工作;联合约谈道路运输高风险企业。

三、落实保障

《要点》规定,一是要强化通报反馈机制,市治超办将对各辖市(区)治超工作情况按月进行通报,加强督查和考核。二是要强化监督检查机制,市治超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依据各自职责,加强对全市本行业治超工作的督促检查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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