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3月28日至5月25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交通运输局党委进行了巡察。7月4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雷厉风行抓整改。局党委充分认识开展政治巡察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体现,是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落地落实的有效抓手,是对交通运输工作的一次全面检阅,从而坚决扛起政治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有力的整改举措、扎实的工作作风,切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情况后,局党委书记第一时间组织分管领导和相关业务处室召开问题分析会,对巡察反馈问题逐一过堂,条分缕析找准整改方向。7月22日,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党委会和专题民主生活会,聚焦市委巡察反馈问题,局党委书记带头作个人对照检查,班子成员依次作个人对照检查,主动认领问题,并结合思想、作风和工作实际,深入剖析存在问题的根源,在此基础上,认真制定整改措施。8月12日,召开全系统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强调切实将巡察整改摆在当前工作的突出位置,倒排计划、挂图作战,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
(二)扛牢使命担当,落实责任抓整改。第一时间成立由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推进。迅速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对照市委巡察反馈的十六类49个具体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100条,明确牵头领导、牵头处室、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做到事事有人抓、件件有人管。局党委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主动承担33项问题整改责任,以上率下,发挥“头雁效应”。局领导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抓好分管行业领域、分管单位处室的问题整改工作。局属各企事业单位也均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的整改工作方案,在落实个性问题整改的基础上,主动认领共性问题,做到措施层层分解、责任层层压实,实现全系统上下联动、同频共振推动巡察整改工作。
(三)加强督查指导,聚焦成效抓整改。坚持把真督实查贯穿始终,建立问题台账销号制度,一条一条抓整改,一项一项抓落实,确保各类问题在规定时限内清仓见底。先后召开3次局党委会,并利用局领导办公会等形式,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调度,重点围绕交通规划、干部人事、财务审计等方面进行了研究、协调。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先后10余次到基层单位就巡察整改工作进行督查,听取机关处室的专题汇报,对此次巡察反馈的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等方面突出问题现场分析研究、现场指导督促,确保整改工作压茬推进。
(四)注重建章立制,统筹推进抓整改。正确处理“当下改”与“长久立”的关系,坚持举一反三,注重建章立制,不断扩大整改成果。集中整改期间,先后制定了《常州市交通运输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细则》《常州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的暂行办法》等7项制度,并对《常州市交通运输局目标综合考核办法》《中共常州市交通运输局委员会工作规则》《常州市交通运输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常州市交通运输局干部交流轮岗工作暂行办法》等7制度进行了修订,逐步形成靠制度规范管理、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长效机制。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一)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真改实改,截至2022年9月,共计45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1.关于“落实省委危化品安全生产专项巡视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结合新一轮市委安全生产专项巡察工作,持续推动危化品运输领域安全问题隐患整改工作。坚持以信息化支撑危运全链条监管,9月份印发了《关于启用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系统“五必查”功能加强装货环节安全管控的通知》,严禁不具备资质的企业、车辆承运危险货物。
二是强化与公安、应急、市场监督等部门的联合执法。依托公安治安卡口“一点”,交通运输执法路检路查、交警巡路执法“两线”,构建危运整治“防火墙”。2022年以来,共查处非法道路危货运输案件128起,取缔不合格物流园区9家。每季度联合召开道路客货运输高风险企业集中约谈会,对存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落实、交通违法违章行为较多、主动防控系统严重报警数较多的企业法人进行诫勉谈话,2022年共约谈企业46家(主要为货运企业),开具安全生产警示提示函1份,从源头防范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三是开展全市普货运输企业(5辆车以上)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宣贯相关运输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有关知识,通报普货车辆非法运输危险货物等典型案例,切实提高运输经营者安全生产、合法经营的意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关于“党委会记录不规范问题整改还不严谨”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订《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委(支委)会议记录的通知》,进一步强调会议各项议题以及具体研究决策过程、结果,特别是与会人员发言、讨论、表决情况要详细记录,不得以“无意见”代替是否同意,会议议题以及相关附件材料应于会后收集齐全,随党委(支委)会议记录本一同保管并归档。
二是督促各基层单位对党委(支委)会议记录开展自查,确保要素完整、记录规范、文字清晰,会议议题和讨论材料实时整理归档。
3.关于对“铁路项目资金使用不规范问题整改还不彻底”问题的整改
在省级铁路项目资金彻底清理的基础上,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市级项目涉铁资金进一步审计,对截至2022年5月31日的市级项目资金状况出具审计报告。根据审计结果,召集市铁路办与市交通产业集团就历年来5个市级项目资金拨付与使用情况进行会商,并达成一致意见,进一步理清了项目资金和支付责任。督促市铁路办与市交通产业集团于2022年8月26日签订市级铁路项目资金清算备忘录,为全面完成资金清理工作明确了依据。
4.关于“审计部分事项整改仍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要求市公路中心重新梳理2020年4月内部审计报告中提到的相关问题,逐一分析,整改落实:①关于2016年5月出国考察有审批手续但无财政预算经费审核表问题。已督促公路中心下一步严格按照要求办理因公出国相关手续。经自查,公路中心自2016年5月以后未有干部职工因公出国情况。②关于债务化解工作尚未完成到位问题。经与市交通产业集团反复沟通,已于2022年1月对原公路处建设项目形成的债务进行全面审计,并于5月20日出具审计报告。8月3日,与市财政局、交通产业集团、公路中心召开债务专题会议,进一步推进债务化解。③关于房屋账实不符问题,督促公路中心组织专人多途径查询房产历史资料,分析改革遗留房产形成的具体原因,通过实地踏勘房产现状、积极主动与有关部门沟通对接,将相关房产的历史遗留问题切实整改到位。
二是针对农村公路建设资金专项审计发现的新北区存在结余省补资金、溧阳竹箦镇支付工程款超审定金额等问题未提交整改情况,督促新北区、溧阳市交通运输部门及时整改,并提交相关资料。新北区结余省补资金已由我局上交市财政,溧阳竹箦镇支付工程款超审定金额支付部分已全部追回。
5.关于“内部审计覆盖面不广”问题的整改
进一步推进审计年度计划落实,实现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每三年覆盖一次。从2022年开始实施新一轮“三年轮审”计划,9月份已启动3家局属单位(道服中心、指挥中心、邮政中心)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并要求对审计发现问题按照《常州市交通运输局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办法》按时整改到位。
6.关于“学习贯彻新思想新理念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常州市交通运输局“第一议题”制度》,把“第一议题”学习作为党委会讨论决策事项、研究部署工作的思想指南和首要内容,确保习近平总书记的最新讲话、最新文章、最新指示、最新要求能够第一时间组织传达学习。2022年以来,局党委会共落实“第一议题” 7次,各基层单位也全面实现“第一议题”制度化、常态化。
二是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必修课和长期政治任务,组织全系统征订并学习《百年党史面对面》《百年初心成大道》《习近平经济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等书籍,并结合集中培训、专家授课、在线学习等方式,全面学深悟透新思想新理论。
三是坚持学以致用,结合交通运输实际,组织开展学习研讨7次,局领导班子成员公开发表署名文章2篇,推动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交通运输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往深里去、往实里走。
四是重新修订《常州市交通运输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细则》,将中心组学习情况纳入年度目标管理综合考核。7月份对各基层单位上半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进行了督查,年底将对各单位中心组学习情况进行书面通报。
7.关于“落实污染防治攻坚战要求不坚决”问题的整改
一是贯彻落实《常州市交通建设工程工地扬尘管控标准》,制定检查计划,加强在建交通工程扬尘防控日常巡查力度,在施工工地重点管控部位严格落实“工地周边围挡封闭”“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冲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等“六个百分百”要求。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下发整改意见并形成整改闭环。
二是严格落实港口码头扬尘污染防治措施。2022年7月对辖区内所有港口码头进行了全覆盖巡查,重点检查各港口码头企业堆场扬尘综合治理、装卸设备扬尘控制等情况。在全市易起尘货种作业码头推广应用粉尘在线检测系统,截至9月份已累计建成277套。
三是对辖区内港口企业的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工作、港口岸电建设改造工作进行全面执法督查,重点检查生活污水、油污废水接收设施设置情况以及生活垃圾与废水接收转运工作流程,督查结果纳入港口经营许可证更换事项与年底港口信用考核结果。
四是会同生态环境局联合开展机动车维修行业危废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市机动车维修企业危废的产生、贮存和处置等相关流程进行重点检查,累计检查维修企业275家,查改问题隐患12处,实施行政处罚6起。
8.关于“安全发展理念树得不牢”问题的整改
一是进一步树牢“三管三必须”的理念,对照国务院安全生产工作“十五条硬措施”要求,层层压紧压实领导责任、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大力推进全员岗位安全责任制落实,以“两客一危”、超限超载运输、施工现场为治理重点,推动全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好转。
二是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突出6大重点领域部署开展安全百日攻坚行动及二十大维稳安保活动,通过上级督查指导、局领导带队督查、行业抽查及企业自查,层层摸排重大安全风险、整改突出问题隐患。2022年1-9月,执法支队共派出检查组1558个,出动执法人员7092人次,发现并督促整改安全隐患1148个,责令停工整顿企业36个,行政处罚92起、罚款58.5万元。
三是强化“两客一危”运输行业监管,积极推进“两客一危”重点营运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及成果应用。全市18家跨市运输道路客运企业和6家剧毒、爆炸货种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全部完成标准化一级达标建设,其余119家“两客一危”企业完成标准化二级达标建设。持续查纠“两客一危”问题隐患,其中执法支队主动排查1162个,整改1040个;通过第三方企业评估排查960个,正在跟踪整改。对“两客一危”动态监控考核结果不达标的两家运营商进行重点约谈。
四是持续推进联合执法、源头监管、科技治超、信用惩戒等工作,2022年以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6045人次,查处违法车辆885辆,卸驳载12620吨,实施“一超四罚”立案218件,对全市117家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巡查1607次,保持了治超高压态势。截至8月底,全市道路运输超限率为0.1%,低于省控0.5%的目标。督促各辖市(区)加快推进不停车动态称重检测系统建设,截至8月底,全市23套不停车称重检测系统中已实施安装或进入采购程序的共16套。
五是持续推进“平安工地”建设。编制了《常州市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管理实施细则》,为省内首个市级“平安工地”的行业规范性文件。全面开展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蓝盾1号”专项执法行动。行动以来,已印发通报9份,行政处罚2起、罚款8万元,查究红线问题2个,实施黄牌警告2次,安全监管记分7起,起到了查处一案、震慑一批、带动一片的效果。
9.关于“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局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中心组学习、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年度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与行政工作、党建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引导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党员干部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二是每半年召开一次全系统意识形态分析会,客观研判、强化责任,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其中,8月15日,召开了市交通运输系统意识形态工作分析会,对交通运输领域当前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点进行了深入研判,进一步强调确保意识形态领域绝对安全,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
三是制定下发《2022年常州市交通运输系统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对照组织领导、制度建设、阵地建设、队伍建设四个方面26条具体内容,7月份到各基层党组织进行了意识形态工作督导,要求各单位定期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研究,及时妥善处理意识形态领域事件,并按规定向局党委报告有关情况。
四是切实抓好网络舆论引导工作,不断提升突发舆情应对和处置能力。2022年以来,针对网络论坛反映的交通规划、政务服务、公交线路、出租车驾驶员服务等问题,主动发帖回应69次。同时,通过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加强交通运输行业政策宣传和信息发布,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五是不断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在持续办好行业“道德讲堂”的基础上,组织开展“交通故事我来讲”等活动,充分挖掘交通先进典型,讲交通好故事,弘扬新时代交通精神。在全国交通运输系统“我是新时代交通人—喜迎党的二十大、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好故事”宣讲比赛活动中,系统内3部作品被评为全国“优秀交通故事”。
10.关于“对建设长三角交通中轴的职责任务认识不够清晰”问题的整改
一是局主要领导在全系统就“532”发展战略特别是交通中轴战略进行宣讲;同时,组织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开了“喜迎二十大、奋进新征程”应知应会知识测试,内容涵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532”发展战略、安全生产等内容,补齐知识短板,全面提升广大干部职工深刻把握“时与势”,加快建设长三角交通中轴的思想认识。
二是充分发挥市领导高位协调作用,与市发改、资规、生态、水利等部门建立紧密协调机制,创新工作方法,及时解决交通重点项目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在土地方面,抓住“三区三线”调整契机,提前做好重点项目省级土地指标争取、用地调整、生态廊道预留等工作,保障交通建设项目用地需求;在资金方面,抢抓国家基础设施建设基金的契机,与市发改委、财政紧密配合,积极为我市交通重点项目争取更多上级资金支持。
11.关于“强化综合交通体系薄弱环节的力度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全力以赴,推进“两湖”创新区交通干线规划落地实施,加快构建“两湖”地区“一横三纵”的轨道网、“三横两纵”的高速公路网、“三横三纵”的快速干线网。其中,腾龙大道智慧快速路工程先导段工程已于9月8日开工;中吴大道西延智慧快速路工程已与丹阳市人民政府签订建设合作协议;312国道常州东段、S232等快速路工程前期工作也在同步推进。
二是加快常泰铁路、盐宜铁路、淮泰常铁路等项目前期工作,构筑中轴高铁通道。其中,盐宜铁路可研前置所有专项工作均已完成、待批复;常泰铁路7月中旬已通过国铁集团鉴定中心工可咨询,鉴定中心咨询报告已进入签发流程;淮泰常铁路已于7月通过专家咨询,并由淮安、泰州、常州三市联合向省政府行文要求纳入国家中长期铁路网规划(修编)。
三是加快实施三级航道网整治工程。其中,芜申线溧阳城区段正在开展航道驳岸、桥梁施工;德胜河三级航道整治工程已取得省发改委工可批复,并已组建专班,加快推进初步设计。
四是常州奔牛国际机场航站楼改扩建工程先导工程已开工,正开展老航站楼拆除工作,并加快项目勘察与初步设计工作。大力发展航空物流,2022年以来已开通北京、泉州、天津和深圳方向的全货机航班,7月14日常州机场单日货物吞吐量达到188.5吨,创历史新高,有效推动了航空物流的保通保畅。
12.关于“统筹协同推进重点项目有效举措不多”问题的整改
一是多次召开交通规划研究会、重点项目推进会、前期工作协调会,在市领导的重视和推动下,进一步厘清各板块和部门的工作职责,形成工作合力。“交通中轴建设”纳入全市2022年高质量发展考核,通过对规划研究、前期工作、征地拆迁、资金解缴等方面工作的每月督查通报,形成问题清单、节点清单,挂图作战,加快推动交通重点工程早纳规、早审批、早开工、早建成。
二是坚持“以我为主”,加快推进我市与周边城市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2022年以来,先后与无锡、泰州、镇江等城市对接,共同树立区域一体化和协同发展理念,加快制定规划一张图、一套表和一份实施清单,推动交通重点项目统一规划、标准协调、统筹实施。
三是对于S263、S265等已批未建项目,经与武进区、溧阳市协调,两个项目因用地保障、地方资本金筹集的因素暂时还不具备实施条件。在今后项目规划建设过程中,将加强与上位规划的协同研究,防止项目受上位规划影响功能定位以及线位稳定。
四是局主要领导主动与新北区、常高新集团进行对接,谋划综合港务区建设以及运输结构调整工作,正在深化调研,完善铁路货运枢纽资源整合方案;同时,利用德胜河“六改三”契机,提升水运通道,加快形成通江达海的内河水运体系。
五是芜申线溧阳城区段航道整治工程正在开展土地安置补偿协议、失地农民社保、土地勘界等工作;项目用地组卷已上报省自然资源厅进行预审。正强化与属地政府的沟通协调,全力推动项目前期工作。
13.关于“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还未树牢”问题的整改
一是开展《信访工作条例》宣贯工作,制定推进“信访突出问题攻坚化解年”工作方案,明确按照“三到位一处理”要求依法及时解决群众诉求,持续攻坚信访突出问题。对近年来涉及道路货运、出租汽车、工程建设、深化改革等方面的信访问题进行全面梳理排查,落实领导包案化解责任,制定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工作计划,一体解决个性问题与共性问题、显性问题与深层问题。2022年以来,共办理群众来信192件,来访8批次,受理12328和12345来电8.1万件,做到了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二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出台《关于建立全市交通运输政务服务“三个联动”工作机制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审批牵头部门与各业务主管部门、审批部门与执法监管部门以及政务服务窗口之间工作边界和联络机制,畅通“内循环”,行政许可按期办结率达100%。进一步拓展“电子证照”试点范围,落实高频政务服务事项“省内通办”“跨省通办”;纳入“省数字政府政务中台建设试点应用”,依托数字化中台推动“开网约车”“开运输企业”的“一件事”审批工作,变“多次填表、多次提交”为“一次提交、多次复用”。
14.关于“深入一线调查研究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一是围绕贯彻落实“经济要稳住、疫情要防住、发展要安全”重大要求和“四查一帮扶”有关精神,局领导班子成员多次到公交集团、常运集团、政成物流、豪凯物流、顺丰货运、常高新等企业走访调研,全面了解疫情形势下企业生产经营状况,为运输企业解难纾困。密切配合市政协相关课题组,对我市726家制造企业开展调研,针对部分企业个性化需求,量身定做运输方案,一企一策助力企业发展。开展溧阳社渚镇结对帮扶活动,为当地村民拓宽村道,提高进村达户水平。基层单位也结合实际开展了“基层基站开放日”“诚信兴商宣传月”等活动,通过“走出去、请进来”,向广大管理服务对象问计问需,努力化解难题。
二是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办成了一批民生实事。其中,公共交通服务网络进一步完善,群众期盼已久的常金公交88路于5月28日正式开通;开通全市首条跨省毗邻公交溧阳—广德线;在全省首推公交车移动支付和实名制刷卡同步校验场所码信息功能,有效减少司机和乘客的等待时间,提高疫情期间公交车通行效率。深化全国“四好农村路”创建成果,武进区环太湖“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路创建有声有色,农村路网的通达度和群众出行的舒适度持续提升。将货车司机关爱融入行业党建,发放货车司机关爱礼包2万余份,慰问困难党员货车司机62人次,联合市总工会向8500余名货车司机赠送意外伤害互助保障和健康体检;建成38家“龙城红色驿站”(司机之家),切实保障广大货车司机在行驶途中“喝口热水、吃口热饭、洗个热水澡、睡个安稳觉”。
15.关于“对社会关切问题推动解决有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圆满完成国家公交都市和绿色出行示范市创建验收工作,我市以轨道地铁为骨干、公交为主体、慢行系统为补充的多层次、立体化的绿色出行体系受到专家组的高度认可。继续发挥公交联席会议制度优势,在市领导的关心推动下,协调解决公交线路优化调整、纯电动车辆购置、候车亭建设方面的问题,并在公交运营财政补贴资金方面给予支持保障。
二是强化规划引领,开展公共交通发展规划编制,完成公交线网、专用道、场站用地等多个专项规划,拟于近期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后报市政府批准实施;深入推进“地铁+公交+慢行”三网融合发展,地铁1、2号线沿线300米内公交线路和公共自行车站点衔接率达100%;创新公交特色服务方式,开通15条定制公交,5条微循环公交驶入小区,并推出全市首条健康巴士,受到群众的一致欢迎。
三是密切关注客运、出租汽车等行业动态,及时掌握市场经营状况,切实防范因行业经营形势低迷引发的各类风险隐患,并在行业改革方面做好政策储备。发挥行业党组织和行业协会作用,2次开展出租汽车驾驶员问卷调查,动态了解驾驶员工作现状,听取驾驶员意见和建议,妥善回应驾驶员合理诉求,维护出租汽车行业稳定。以“巡网融合发展、电动化、市场化”为导向推进出租汽车行业转型升级,鼓励出租汽车行业优先选择新能源汽车,2022年以来,市区共新增新能源网约车(含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1322辆,占同期新增网约车总数的69%。
16.关于“服务群众的宗旨意识有所淡化”问题的整改
一是认真贯彻“放管服”改革有关精神,由分管局领导牵头,局法规处、行政服务处等业务处室共同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问题进行梳理研究,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
二是派驻纪检监察组和局机关纪委先后赴道服中心和执法支队开展专题调研走访,对群众“办事难”问题进行跟踪,对窗口工作人员作风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导。执法支队已严格按照考核规定和工资政策,对受处分工作人员给予工资待遇扣减等处理,并教育全员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三是将“优化服务群众模式”的理念纳入局机关纪委日常纪检监督,并纳入年度考核,对于群众反映强烈且屡次未得到合理解决的情况,严肃追责问责。
17.关于“服务基层的责任意识有所弱化”问题的整改
一是局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贯彻执行领导干部深入基层、加强调研、服务群众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对基层工作的调研和指导,并结合实际撰写了一批较高质量的调研报告,涵盖交通中轴打造、安全监管、信用管理、行业党建等多个方面。
二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进基层减负,严控各类会议数量、规模、时间,严控发文数量、篇幅、质量,力戒文山会海。2022年以来的文件、会议数量同比分别下降14.3%、12.5%。
三是结合省、市综合考核工作新要求,对局目标管理综合考核办法进行了修订。在考核导向上,通过引入高质量发展考核,设置相应的加分、扣分项,并将考核结果与绩效奖励挂钩,强化责任约束,激励担当作为,鼓励创新创优,推动实现党建考核与业务考核同频共振,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
18.关于“狠抓纪律的担当意识有所虚化”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订完善《机关工作人员请假休假管理办法》等考核管理制度,就日常工作考勤和节假日值班工作要求三令五申;强化窗口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作风建设教育,提高责任意识,规范服务流程,严肃工作纪律。
二是继续深化作风建设明察暗访,突出对工程建设、服务窗口、一线执法部门的检查,重点检查上班时间玩手机、炒股、看视频,以及早退、迟到、无故旷工等违反工作纪律和有关规定的行为,对顶风违纪问题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并在全系统点名道姓进行通报,形成震慑。
19.关于“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全面宣贯《常州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常州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加油维修租赁管理办法(试行)》,制定《常州市交通运输局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局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必须接入公务用车管理平台,落实公务用车保险、维修、加油、租赁政府集中采购制度,杜绝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违规行为。
二是督促局属企事业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并严格执行。建立公务用车管理台账,严格实行公务用车使用时间、事由、地点、里程、油耗、费用等信息登记制度,健全公务用车油耗、运行费用单车核算和年度绩效评价制度,规范程序、厉行节约。
20.关于“船艇维修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执法支队制定并严格执行《常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船艇管理规定》,严把船艇送修、核检、审批、验收四道维保流程关,日常维修(保养)必须按照制度流程填写送修单,经分管领导审核把关批准后方可维修;持续压降维保成本和频次,做好日常换季保养,确保船艇使用费用运行在合理区间。
21.关于“公务接待手续不完善”问题的整改
一是修订《常州市交通运输局公务接待工作管理规定》,进一步严格公务接待审批手续,严格公务接待用餐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严格落实“一票四单”要求。督促局属企事业单位修订完善本单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并落实到位。
二是召开局办公室主任工作会议,要求各单位结合市纪委《关于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规定的通知》,继续深化自查自纠,坚决做到“十个严禁”,杜绝违规接待、违规公款吃喝等情形。
22.关于“费用结算不合理”问题的整改
一是督促港航中心积极协调执法支队和租赁单位,请专业施工单位对办公大楼内的用电设施进行线路排查,分类分线、重新规整后,集中安装电表或者分线路安装电表,确保中央空调、办公楼层的用电费用能够单独结算。对电梯、路灯、消防等无法分表的事项,通过三方协议进行电费合理分摊,安装电表工作全部完成。同步制订出台《常州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节能管理制度》,压减一般公用支出,全面降低办公运营成本。
二是督促港航中心完善值班用餐管理制度,规范值班用餐审批、用餐人签字等流程,结算报销工作在一个月内完成。
23.关于“重复报销费用”问题的整改
督促公路中心即知即改,收回重复支出费用并上交市财政。公路中心将进一步抓实抓细合同审查,细化明确项目具体支付款项,做好经费支付的核对,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24.关于“经费列支不合规”问题的整改
督促铁航中心即知即改,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渠道列支安全奖励经费,相关人员已于8月底将原发放奖励金额予以清退。铁航中心将举一反三,对照省级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地方涉铁项目资金使用。
25.关于“超标准报销保教费”问题的整改
督促各单位严格按照《常州市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关于下达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通知》(常价费〔2017〕58号),规范保教费费报销工作。各单位已重新查阅2019-2021年会计凭证,逐笔确认每笔保教费应退金额,并由报销职工确认,所退款项全部上交国库。
26.关于“租金未上交财政”问题的整改
经核查,为2015至2021年湟里收费站收取的房屋租金,原计划用于湟里收费站撤站人员分流安置工作。公路中心已于2022年8月将上述资金上交市财政。
27.关于“化整为零规避政府采购”问题的整改
一是责成港航中心核查问题。经查,为适用新旧工程项目定点采购管理制度问题。港航中心在今后的政府采购活动中,将进一步建立健全内控管理制度,加强对负责采购工作的人员业务知识培训,优选专业性强的代理机构。同时,强化在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等方面的主体责任,规范采购行为。
二是督促局属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采购台账,严格执行《常州市财政局转发关于江苏省2021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等政策性文件,并将聘请政府采购专家为各单位在政府采购领域问题进行把脉会诊,进一步完善局财务内控制度体系,指导全系统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工作。
28.关于“超预算采购”问题的整改
督促各单位认真剖析超预算采购问题成因。其中,公路中心主要为公路工程养护经费预算编制不合理;执法支队主要为装修改造项目设计方案调整,导致招标价格超过预算。在后续编制采购计划、开展工程招标过程中,将充分考虑年度可能出现的突发状况,提前预判、科学合理编制各分项计划,提高项目预估规模的准确性。同时,切实加强政府招标及采购文件的学习,不断提升采购人的业务水平和责任意识,加强材料审核,狠抓制度执行。
29.关于“部分项目未公开招标”问题的整改
一是责成公路中心核查相关问题。经查,2018年11月印发的《常州市公路管理处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不符合《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16号令)等精神,后因机构改革,也未及时废止。2021年6月,公路中心重新印发《常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招标、采购管理制度》,确保招标采购要求符合上位法。公路中心已再次宣贯最新政策,并及时梳理机构改革前的管理制度,根据实际采取合并、衔接、替代、废止等措施,确保制度体系合法合规。
二是局党委集体学习市委陈金虎书记关于工程建设领域招标的重要批示精神,认真全面审查了近年以来我交通系统招投标情况,并由局领导带队,对公路中心、港航中心等单位工程招投标工作进行调研督查,重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交通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等制度,要求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规范招投标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工程招投标在制度框架下运行。
30.关于“招标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执法支队已落实整改,一方面,将严格按照招标采购规定和流程,将监理、审计、安全评估等费用与实际采购、建设项目费用分开招标采购支付;另一方面,认真对照相关文件政策,对过往招标采购项目进行梳理,及时查究并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31.关于“未按规定抽取评审专家”问题的整改
一是督促各单位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即5个专家中业主评委不超过1个,7个专家中业主评委不超过2个),以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评审专家对本单位的采购项目只能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标”等规定。
二是公路中心、港航中心对相关问题即知即改。公路中心于6月份邀请市财政局专家就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等进行专题培训授课,规范提升项目招标管理能力;同时,进一步加强内控管理,完善专家库,并由纪检工作人员对招标采购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港航中心实施的前黄枢纽、芜申线溧阳城区段项目各标段均通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进行公开招标,各项目业主评委数量符合规范。
32.关于“工程管理主体不合规”问题的整改
经研究,已参照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管理模式,授权港航中心负责人为三级航道网整治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的委托代理人,确保工程管理主体合规。
33.关于“工程变更不严谨”问题的整改
责成港航中心核查相关问题。经查,前黄枢纽建设过程中,为了确保船闸能正常通水,启闭设备需提前到位,决定以变更的形式由土建标施工启闭机罩棚,保证启闭设备不被损坏。项目变更立项时,房建标尚未招标,房建标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中不包含启闭机罩棚相关内容。对此,港航中心已认真反思,将进一步加强工程变更管理,对影响施工的关键节点提早谋划,既要充分考虑工程建设周期和经济性因素,又要确保设计变更理由、依据充分,符合相关工作流程。
34.关于“工程款结算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督促执法支队完成收回向施工单位提前支付的数据研判中心室内改造装修项目质保金,待质保期限到期后支付。收回应由施工单位承担的核减率大于6%部分的审计服务费,该款项已上交国库。
二是强调严把资金审核,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时间、条款支付资金,坚决杜绝超计量支付,对不合规、不满足条件的支付申请予以退回。
35.关于“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不够坚强有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局党委通过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交通运输工作的系列论述,充分认识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交通运输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根本政治保证,自觉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于交通运输改革发展的各方面、全过程,对标对表“国之大者”,充分发挥局党委把方向、管大局的领导作用,全力抓好“经济要稳住、疫情要防住、发展要安全”三件大事,坚持在行动上冲锋在前、能力上适度超前、发展上率先突破、作用上先行引领,努力展现交通作为现代化“开路先锋”的担当作为。
二是贯彻落实“532”发展战略,全力推进重大交通基础设施的规划、争取、建设和投运。2022年1-8月,全市共完成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98.9亿元。其中,腾龙大道一期工程先导段已于9月8日开工,为“两湖”创新区交通干线画下了开篇第一笔;常泰长江大桥正在开展主航道桥中塔柱施工,南北柱墩隔江相望;南沿江城际铁路常州段整体已转入轨道板铺设、无砟轨道铺轨等线上工程施工阶段,武进站、金坛站站房主体混凝土结构均已封顶;常泰铁路7月中旬已通过国铁集团鉴定中心工可咨询。
三是积极向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争取,进一步深化综合交通执法改革,对现有执法支队架构进行了再优化,组建综合保障、法制监督、装备技术、安全环保4个直属大队和陆上4个区域综合执法大队,水上整合海事、航道、港口、船闸为1个执法大队,按业务属性设置船检船务、交通工程、超限超载治理、公共交通运输、案件处理5个专业化执法大队和指挥中心、机动执法2个综合性执法大队,初步实现区域综合执法和专业化执法的有机融合,执法效能不断提高。同时,结合辖市区交通运输部门挂牌和交通执法机构组建,在国省干线、港口码头、水上安全管理等方面进一步厘清了职责、明确了权限。
36.关于迎难而上的拼劲还不够的问题的整改
一是聚焦打造长三角现代物流中心,围绕国内、国际双循环物流通道建设,以运输结构调整为抓手,推动公铁水空各展所长、合理分工,打造物流综合成本“洼地”和运营效率“高地”。1-8月海铁班列发送集装箱重箱3.91万标箱,已累计发送至上海港超10万标箱,为企业降低直接物流成本5000万元,海铁联运量连续3年排名全省第一。运河东港集装箱物流中心项目顺利投入试运营,东港ICT中心同步启用,首开常州内河至上海港集装箱直达航线,实现我市河海联运零突破。建成农村物流县级中心5个,乡级服务站30个,村级服务点380个,推动交邮融合发展,打通城乡物流“最后一公里”。
二是紧扣“通江达海”,加快完善“两纵两横一联”的内河航道网络体系。其中,德胜河航道整治工程9月已取得省发改委工可批复,并完成初步设计和施工图招标,正通过专班推进,加强与省发改委、省交通运输厅和上海路局对接,争取尽快取得初步设计批复。此外,组织编制了《常州市支线航道定级论证研究(送审稿)》,对我市支线航道功能等级进行重新规划,为我市进一步优化内河航道布局结构、发挥网络效益提供依据。
37.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还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修订《中共常州市交通运输局委员会工作规则》,强调局党委应当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进一步明确局党委议事决策以组织召开党委会议形式进行,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局党委成员在议事决策过程中应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对不属于自己分管的工作也应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避免“随大流”,杜绝“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二是督促基层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会前慎密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决策中充分发挥民主,党委委员积极主动发表本人意见,局党委负责人末位表态,确保“事前告知、充分讨论、末位定论、如实记录”的要求落到实处。
三是重新修订《常州市交通运输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的范围包括重大公共政策、重要规划、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涉及公众利益的其他事项等,并制定了决策程序,从而厘清了与局“三重一大”事项的议事决策边界。督促指挥中心等基层单位重新修订完善“三重一大”议事规则,明确重大项目安排、资金使用的起点金额,并严格执行。
38.关于“主体责任抓而不严”问题的整改
一是认真贯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通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制定主体责任清单、撰写主体责任纪实手册等方式,严格落实各级党组织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责任。2022年以来,局党委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工作10次,其中8月份召开了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就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高一体推进“三不腐”能力和水平,全面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的讲话精神进行了学习传达,并在分析形势、查摆问题的基础上,强调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以“一刻不停歇”的韧劲推进作风建设走深走实。
二是落实党委监督主体责任,把干部职工“八小时以外”监督列入日常监督内容,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考核项目,推动各单位常态化落实。局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基层调研、指导工作等,对分管单位、处室党风廉政工作进行强调,做到常讲常抓、长管长严。
三是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各单位领导加强对业务管理范围干部的廉政谈话,对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自觉加强“八小时之外”的自我约束,净化社交圈、生活圈和朋友圈。
四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与业务工作的深度融合,要求各基层单位认真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手册,围绕政府采购、工程招标等重点领域,全面排查重点岗位、重点风险,织密廉政防控网络。
五是持续落实个人重要事项报告机制。要求党员干部对婚丧喜庆、因私外出等个人重要事项及时报告,主动接受监督。三季度全系统共有4名干部及时报告个人重大事项情况。
六是加强重要节点的廉政建设。制定2022年中秋、国庆期间作风纪律要求文件,并开展重要节假日纪律作风监督检查。发送中秋、国庆节前廉洁短信提醒5000余条,营造清正廉洁的工作氛围。
39.关于“警示教育抓而不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继续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廉政教育宣传片等形式,开展经常性教育提醒。其中,“反腐倡廉电教月”活动期间,局机关和各单位组织观看廉政教育《慎微》《八小时之外》等宣传片6000余人次。结合廉洁工地建设,在重点工程项目开展“学纪律法规,葆廉洁初心”学习活动,以及“心致廉、路致远”廉洁道德讲堂系列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参建单位共同打造平安工程、品质工程、廉洁工程。高度关注执法领域廉政教育,创新“微廉课堂”等形式,集中学习最新党纪法规、播放廉政动画短片,通报典型案例。
二是坚持以案示警、以案明纪,结合建设工程领域、轨道公司的腐败案件开展全系统的廉政教育。常运集团针对孙大慧案件制定了“以案促改”工作方案,并在持续推进案件查办结果运用中做到“警钟长鸣”。举办了新进人员“不忘初心、廉洁从业”的党风廉政专题培训课,通过梳理剖析历年来本系统违法违纪典型案例,提高新进人员扣好职业生涯“第一粒扣子”的思想自觉。
40.关于“抓基层党建不够扎实有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持续强化党建工作领导,通过制定年度党建工作意见、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签订责任书、制定党建考核目标,压紧压实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做到党建工作、中心工作统筹谋划、齐头并进。
二是认真贯彻全市基层党建“龙城先锋行、建功532”系列行动部署,研究制定《市交通运输系统“领航赋能”行动方案》,通过强化政治引领、夯实基层组织、狠抓队伍建设、打造党建阵地,推动组织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为实施“532”发展战略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三是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局领导深入基层对联系点党建工作进行具体指导,以点带面,提升全系统党建科学化水平。结合铁航中心、建管公司等党组织换届,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组织基层党支部书记培训班,加强党支部书记党务知识掌握和工作实务训练。
四是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系统党务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举办党务干部培训班,着力提高党务干部能力素质和业务水平。在全系统清查整治党务工作突出问题,对排查发现执法支队3个基层大队党支部存在非党员从事党务工作的问题,指导督促支队党委及时调整人员,加强教育培训,全面整改到位。
五是组织开展党建工作督查,全面检查基层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制度情况,以及《党支部工作一本通》记载情况,其中对道服中心《党支部工作一本通》记载情况进行重点督查,督促道服中心党委加强对基层支部的管理监督。
41.关于“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一是建立健全“行业党委+网格化党支部”组织体系,成立交通运输行业党委、道路货运行业党委,全面摸清道路货运行业党员底数,新组建10家传统道路货运企业党支部、4个云上党支部以及9个流动党员党支部,实现网格化党支部的全覆盖。研究制定网约巡游出租车行业、道路货运行业党建工作方案,建好线上、线下阵地。建立道路货运行业党群服务中心,通过“1+3+5”党建工作法,充分发挥“龙城先锋方向盘”“龙城红色引擎”党建品牌效应。
二是扎实开展好党组织结对共建,牵头“先锋绿源通”党建联盟,研究制定《“先锋绿源通”党建联盟2022年工作要点》,会同市资源规划局、生态环境局共同找准与业务工作结合点,围绕全市“十四五”规划、“532”发展战略、“两湖”创新区建设等中心大局,深化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审批等多方面广泛合作,推进思路创新、方法创新、模式创新,增强党建工作质效。
三是坚持把党员发展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根据全市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明确年内发展35名党员的目标,并于6月份会同市住建局、卫健委共同举办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指导基层党组织对照《常州市发展党员工作全程纪实办法》要求,实行全程监督,严把发展党员入口关,提高发展党员质量。把发展党员工作及计划执行情况列入党建工作考核目标,并进行了专项检查。
四是持续深化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部署推进全系统“一单位一品牌、一支部一特色”创建工作,力争2022年100%单位创建品牌,80%党支部创建特色支部;申报创建公交公司BRT2车队和建管公司党支部两个支部书记工作室。开展“两保一强”专项行动,把党支部建在疫情防控一线、建在重大项目建设一线,发动广大党员职工在疫情防控、交通执法、工程建设等方面发挥先锋模范作用。2022年以来,全行业共有5名优秀党员、5名优秀党务工作者和6个先进基层党组织受到省行业党委表彰。
4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学习《常州市贯彻〈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实施细则》《关于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十不准”规定》等制度,深刻认识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的重要意义,切实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要位置。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巡察组反馈问题,深入剖析根源,认真对照检查,提出整改措施,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
二是把基层单位党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情况作为年度领导班子及党建考核重要内容,强化对基层单位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方案和领导干部发言材料的审核,提高列席频率,对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到位现象立即指出,及时纠正。其中,常运集团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本着坦诚交流、团结干事的目的,聚焦思想、作风、党性方面的问题,相互提出具有“辣味”的批评意见21条。
三是在全系统重申“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局领导班子成员在参加局党委活动的同时,均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活动。
四是督促基层党支部规范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制度,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并规范记录《党支部工作一本通》。
43.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缺乏系统规划”问题的整改
一是把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作为服务“532”发展战略、打造长三角交通中轴的重要举措之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导向,局党委会定期专题研究干部队伍建设,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统筹谋划选人用人工作。
二是大力推动干部队伍年轻化,研究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工作方案,建立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35周岁以下年轻干部信息库,科学制定年轻干部储备培养、培训锻炼和统筹使用计划。2022年,局机关共选拔2名正科职干部、6名副科职干部,从局属事业单位调任2名副科职干部,平均年龄40.8岁。综合评估局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年龄结构,用好各年龄段干部,局属事业单位6名班子成员因年龄原因,提交申请退出现岗。
三是结合岗位需求,大力开展人才引育工作。2022年局机关招录公务员2人、录用名校优生1人,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39人,涵盖安全生产、化学工程、交通工程、航道港口等专业,有效弥补了现有专业人才队伍缺口。组织评定交通专业初、中级职称,积极推荐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参加省、市组织的高级职称评审,遴选培育行业高层次领军人才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并通过开展行业技能竞赛、师徒结对等,为优秀技能人才脱颖而出创造条件、搭建平台。
44.关于“干部队伍教育管理有短板”问题的整改
一是把干部培训工作纳入年度党建工作重点,2022年以来已先后举办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党务干部培训班和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专题培训班;推荐3名干部参加县处级干部进修班、科级干部培训班;组织65名干部参加2022年度交通运输网络培训,全面提升干部能力素质。
二是通过跨单位、跨部门交流、内部换岗、领导班子分工调整等方式,推动干部交流轮岗。其中,对局机关16名干部进行了轮岗;公路中心、执法支队、公交集团等单位也结合实际开展干部轮岗交流,促进干部在不同岗位、不同环境中得到锻炼。同时,修订《局干部交流轮岗工作暂行办法》,在全系统形成干部轮岗交流的常态化机制。
三是狠抓干部日常监督管理。组织领导干部认真学习《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规范完整准确填写个人事项报告,特别强调对局管干部操办的婚丧嫁娶等事宜以及房产变更等情况及时进行备案报告。加强监督抽查,在干部提拔、调任前,随机抽查部分新提拔干部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同时,结合2017年以来出入国(境)情况填报,抽查部分局管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中出国(境)情况。
四是研究制定局管干部因私出国(境)登记报备和证照管理规定,规范因私出国(境)审批程序、事由期限、证件管理,严明纪律要求,督促全体局管干部严格遵守规定,在回国(境)后规定期限内将相关证照交由局组织处统一保管,健全工作台账,并要求基层单位参照执行。
45.关于“干部选拔任用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认真学习、全面吃透干部选拔任用政策,并加强与上级组织部门沟通,及时掌握政策调整情况;同时加强对基层单位干部工作的指导,为基层答疑解惑。
二是修订完善《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的暂行办法》,从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和监督管理各个环节严把选人用人关,并对不同情形下局管干部、非局管干部出具廉政鉴定意见的要求予以明确。2022年1-9月,全系统共选拔任用干部8名,全部征求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意见。督促基层单位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范做好全程纪实工作,确保“凡提四必”要求落实到位。
(二)按计划持续推进的整改事项
截至2022年9月,共计4个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仍需深化整改。
1.关于“房产账实不符”问题的整改
督促执法支队、公路中心对8处房产逐一开展资料核查。经核查,上述房产未能及时入账原因主要为2019年机构改革过程中,相关房屋产权不明晰或者存在纠纷。其中,公路中心涉及5处房产原属市公路管理站,因市公路管理站尚未注销,故目前未登记入账,公路中心已向市财政提交报告,推动问题协调解决。执法支队涉及的3处房产已聘请专业事务所进行清查,逐步厘清房产权属关系,全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下一步,将定期做好局属事业单位房产盘点工作,分析房产遗留问题原因,并积极与市财政等部门沟通,谋求问题解决路径。
2.关于“国有资产出租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责成各单位对未通过政府平台出租房产进行清理,其中公路中心、港航中心房产合同期满后,将统一纳入政府平台进行公开招租。执法支队涉及的8处房产,其中2处已通过政府平台完成公开招租,其余6处因产权不明晰、存在历史遗留纠纷,一直未通过政府平台招租。对此,局办公室已会同执法支队积极向市财政进行沟通,推动问题解决。
下一步,将认真贯彻《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全面落实资产管理主体责任,严格规范资产出租行为,盘活交通改革闲置资产。
3.关于“房产管理有欠缺”问题的整改
责成港航中心全面摸清3处房产占用的基本情况。经核查,上述房产涉及上世纪九十年代单位福利分房和工程项目拆迁补偿。由于当时的经手人员早已退休或去世,加之档案资料缺失,形成历史遗留问题。港航中心已与实际使用人进行过多次接洽,并向市住建(房管)部门咨询相关政策,拟通过司法程序积极稳妥处理好上述问题。
下一步,港航中心党委将专题研究,综合考虑维护职工权益和单位稳定等因素,对两户老职工占用房产问题提出妥善处理措施。对另一处被拆迁单位长期借用房产,与借用单位进行沟通协调,计划年内收回。
4.关于“执纪监督抓而不紧”问题的整改
旗帜鲜明地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监督执纪审查调查工作,切实做到所有自收信访件及问题线索第一时间上报派驻纪检监察组,积极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疫情防控专项督查、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因私出国境、公款旅游隐形变异问题等专项治理活动,进一步强化对局系统各项重点工作推进的监督力度,积极协助派驻纪检监察组加大对局系统重要权力和廉政风险点的细化排查,加强对局系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监督督促,加大对局属各企事业单位纪检监察工作的督促指导,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到基层上廉政教育课,在局系统积极开展各类党风廉政教育活动,积极协助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信访件及问题线索的核查工作。
下一步,将按上级要求切实配齐配强局系统各企事业单位专职纪检监察干部。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经过三个月的努力,我局巡察整改工作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效。下一步,局党委将在前期整改工作的基础上,坚持压力再传导、措施再细化、标准再提高、成效再巩固,推进巡察整改常态化长效化,不断提高巡察整改的“含金量”。
一是坚持动真碰硬,狠抓责任落实。紧紧扭住全面整改销号的目标,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谋划和督促指导,以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为主攻方向,持续攻坚发力,严把整改进度、严肃整改质量;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着力巩固拓展整改成果,防止旧病复发、死灰复燃;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扭住不放、久久为功、善作善成。切实把巡察整改与年度目标考核挂起钩来,对整改工作责任不落实、整改工作推进不力的单位和领导干部严肃追责问责,把从严从实抓整改的强烈信号传递到基层神经末梢。
二是扎紧制度笼子,形成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三重一大”、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廉政风险防控、单位财务内控等方面重点制度,切实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人、管钱、管事。坚持把抓整改落实融入日常工作,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和队伍建设,着力提升全系统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能力、组织领导能力、科学决策能力、改革攻坚能力、统筹协调能力,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是做好结合文章,放大整改成效。把巡察整改与持续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对“国之大者”心中有数,主动与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对标对表,切实履行好新时代“开路先锋”的光荣使命,把巡察整改成果延伸到交通运输改革发展稳定的各个方面,落实到交通运输各项具体工作之中,为贯彻落实“532”发展战略,建设“国际化智造名城、长三角中轴枢纽”贡献交通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9-85682119;邮政信箱: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2号楼A座310办公室;电子邮箱czjtjbgs@126.com。
中共常州市交通运输局委员会
2022年12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