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随着2023年度船舶岸电系统受电设施改造中央专项补助资金的顺利拨付,标志着我市交通执法部门提前两年在全省率先全面完成长江经济带运输船舶岸电系统受电设施改造5年计划。
长江经济带运输船舶岸电系统受电设施改造项目自2021年起开始实施,计划到2025年底完成实施范围内的船舶岸电系统船载装置改造工作。项目实施以来,我市交通执法部门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扎实推动改造任务的落实和推进,严格完成了船舶岸电改造后的相关检验,并积极协调财政部门按时发放中央补助资金。截至目前,我市共完成岸电改造船舶52艘,提前两年完成5年计划。改造工作的全面完成不仅实现了船舶靠港期间氮、硫等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大幅降低,从根本上改善了船舶的空气污染和噪音污染,更加速推动了我市内河航运向新能源转型,进一步拓宽了新技术、新能源在交通产业中的应用场景。
下一步,我市交通执法部门将联合航运企业、港口部门密切跟踪受改船舶的岸电使用情况,确保改造取得实效。同时还将充分依托常州新能源产业集群特点,发挥小型船舶建造基地底蕴优势,推动新能源前沿技术在我市新建船舶中的运用,为我市新能源之都建设注入强劲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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