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部门动态 >> 内容
 
市公交集团获评“江苏省示范档案室”
发布日期:2023-04-04    来源:交通局  浏览次数:  字号:〖
 

近日,常州市档案局、馆印发《关于2022年度常州市档案业务工作检查评价结果的通报》(常档发〔2023〕3号),2022年,市档案局、馆对全市83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档案室开展业务工作检查评价并上报省档案馆审核同意,评选出4家示范档案室、79家规范档案室,市公交集团获评“江苏省示范档案室”。

2022年,市档案局、馆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江苏省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档案工作检查评价办法〉的通知》(常档发〔2022〕9号,以下简称“《评价细则》”),对当前档案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提出了新要求、明确了新任务。市公交集团围绕新形势下档案工作新要求和《评价细则》,克服时间紧、任务重等困难,对标对表、查漏补缺,坚持“严对标、重制度、推规范、强内功、塑外形”,认真总结档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细致梳理创建台账,推动创建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一是坚持标准导向,确保档案示范创建工作长效常态。围绕《评价细则》5大类100小项标准,在市档案局、馆和市交通运输局的指导和帮助下,确立创建清单、划定重点项目、制定专项方案,积极动员公司重点业务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做好各项创建工作保障。同时紧盯时间节点,倒排创建工作计划,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创建任务;二是坚持制度先行,保障档案工作治理体系科学规范。围绕《评价细则》关于档案制度化建设方面的要求,特别是在档案信息化方面,修订完善了《档案管理办法》《档案安全与保密管理办法》《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办法》等基础制度,新增《电子档案管理系统运行管理办法》《电子文件长期保存管理规范》《电子文件封装规范》等电子档案管理规范,切实保障创建工作落地落实落细;三是坚持规范分类,实现多门类、多载体档案融合管理。按照国家新施行的《档案编制规则》(DA/T 13-2022)要求,对公司原分类方案和命名规制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分类方案,新增科技档案、招标档案两个一级类目,将原基建、科研、设备档案调整为二级类目,划归一级类目科技档案下,特殊载体档案新增二级类目硬磁盘档案。调整后的档案共分为文书档案、业务档案、科技档案、招标档案、特殊载体、照片档案、实物档案、会计档案等9大门类,覆盖公司生产经营全部业务范围;四是坚持内部提升,推动数字档案与数字公交协同运行。公司档案信息化建设起步早,现有的档案信息系统功能已不能完全满足当前档案管理工作需要,如档案管理系统与OA系统互相独立运行、在线归档功能不稳定等,信息化硬件设备逐步老化,影响档案系统高效稳定运行。为加强数字档案建设,加快档案信息化建设步伐,公司克服资金短缺困难,围绕《评价细则》要求,投入30万元对OA系统进行改造升级,增加了国内最新的档案管理模块,同时还更新信息化硬件设备,档案管理系统应用高效、运行稳定;五是坚持规范建设,打造档案库房、实体档案本质安全。按照“八防”标准要求,定期检查中央空调、除湿器、门禁、防盗门、遮光窗帘、气体灭火器、监控探头等专用设备的完好性,同时按照《评价细则》,增设了甲级防火门、遮光阻燃窗帘、防磁柜等硬件设施设备,确保档案库房各项硬件设施符合要求,切实打造安全有效的实体档案保管环境。

 
主办单位:常州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2号楼A座    邮 编: 213022
联系电话:0519-85682151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地图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78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