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你们事后还专程上门关心我们企业经营发展。”3月17日,常州市交通执法支队工作人员来到新北区某危险品运输公司开展案后回访。据悉,这是常州交通执法部门首次推出“行政处罚案件事后回访制”。
纳入回访的案件按照一定比例随机抽取产生,交通执法部门采取上门、电话回访等多种方式进行,并书面记录回访结果。通过强化“三个结合”,变“被动接访”为“主动回访”,一是案件回访与执法监督相结合,重点了解执法办案人员执法行为是否规范、文明、廉洁;二是普法宣传与业务指导相结合,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针对性开展法律法规宣传,积极引导其守法经营、规范经营;三是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相结合,重点了解当事人的整改情况及经营中需要帮助解决的困难,结合为民办实事项目,宣讲“邀约式”安全检查政策,积极征询当事人对交通执法工作的意见建议。
实施行政处罚案件事后回访制,是常州交通执法部门在行政执法领域实行流程再造,清风护航高质量发展的一种有益尝试。下一步,常州交通执法部门将秉持服务型廉洁执法理念,在严格执法的同时按下服务发展的“回访键”,全力帮助当事人纾困解难,坚定企业发展信心,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常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交通执法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