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建平(身份证号510727xxxxxxxx4835):
2022年08月18日08时45分,当事人唐建平驾驶苏D8AL93蓝在铂雅花园西门附近因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被我执法人员查获,你的行为违反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46号)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规定,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46号)第三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我局于2022年9月20日拟对你作出警告、罚款10000.00元的行政处罚, 通知书案号为常交道罚字[2022]01362号。根据你提供的身份信息以及相关地址、电话,我局经直接送达、邮寄送达均无法有效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据《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违法行为通知书》(常交道罚字[2022]01362号),详见附件。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电话,0519-85578627。
联系地址:常州市新北区高新科技园6号楼。
附件:《违法行为通知书》(常交道罚字[2022]01362号).pdf
常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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