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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信用监管 建设信用交通
发布日期:2022-10-19    来源:交通局  浏览次数:  字号:〖
 

习近平总书记在企业家座谈会等场合多次指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法治经济。企业家要同方方面面打交道,调动人、财、物等各种资源,没有诚信寸步难行。由于种种原因,一些企业在经营活动中还存在不少不讲诚信甚至违规违法的现象。法治意识、契约精神、守约观念是现代经济活动的重要意识规范,也是信用经济、法治经济的重要要求。”这充分说明了信用体系在经济、社会运行过程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信用体系的良好运行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基础,值得每一位交通人深入思考。

不断增强信用监管能力,既是深化行业“放管服”改革,提升治理能力和水平的重要抓手,也是贯彻落实《全省交通运输信用管理工作要点和全省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必然要求。

一、进一步强化基础归集工作,为精准监管提供数据保障

市执法支队高度重视信用建设基础工作,一是年初支队制定信用工作要点,在市局印发的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基础上,进行分析研判,细化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内容;二是在行政处罚方面依托运政在线系统、船舶动态监控与海事在线服务系统,处罚结果由系统自动推送至省信用交通版块,完成信用信息的基本采集,按照执法双公示工作要求,做到能录尽录、录入有效;三是贯彻落实《江苏省交通运输行业信用管理办法》《江苏省道路水路运输经营者信用管理办法》《江苏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信用管理办法》《江苏省道路运输违法行为累积记分管理办法》,积极探索失信联合惩戒工作模式,依法依规运用信用约束手段治理公路违法超限超载现象,进一步提升公路超限超载治理成效,严格界定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行为和相关责任主体,积极落实企业黑名单制度,每月上报联合奖惩对象清单和联合奖惩成效清单。

二、持续优化分级分类监管流程,为精准监管提供路径保障

要实现信用体系的良好运行的目标,执法部门应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强化重点领域监管。结合交通运输行业特点,进一步扩展执法监管覆盖面,首先是要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不断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放管服”相关制度和工作细则,动态调整抽查事项清单,细化标准流程,明确抽查范围,实现对随机抽查未覆盖监管对象的有效监管,及时发现监管高风险领域和问题苗头,及时公开企业违法违规信息和检查执法结果。其次是推行分类监管和重点监管。分级分类制定“红黑名单”等监管实施细则,实施差异化监督管理。对行业安全影响大、违法率高、投诉曝光率的企业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大执法检查频次和处罚力度。要结合执法实践,不断健全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并进行动态调整。最后是要对失信企业、从业人员进行主动帮扶,进一步大力宣传失信权利救济途径,让违法失信企业依法合规及时得到信用修复,使服务渠道成为他们的常备项。

三、积极探索新型监管机制,为精准监管提供新的动力保障

要加快建立以信用承诺、信息公示为特点的新型监管机制,依法完善严重失信行为基础清单,扩大违法违规数据应用范围,及时将失信企业推送到信用管理信息等平台,加大失信企业的违法成本,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

        市执法支队将继续坚持围绕服务“532”发展战略大局,秉持信用监管为常态、监管对象要常见、服务渠道需常备、诚信经营成常识的“四常”工作理念,严格执法与主动服务并行,以信用监管和修复服务并重,不断引导交通运输企业、从业人员筑牢守法诚信底线。(执法支队 马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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