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前,55份《纳入“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告知书》一经送达,立即引发强烈反响,相关涉案企业纷纷联系交通执法部门了解案件情况,接受后续处理,主动处罚率显著提高,“诚信春运”行动取得初步成效。
一旦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交通运输企业将面临暂停其新增运力、扩大经营范围、经营权延续经营等许可;依法禁止或者限制其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等限制措施。1年内未再发生同类或者同级以上失信行为的失信企业可申请进行信用修复。交通执法人员表示,以往部分企业对落实超限超载源头责任积极性不强,但“信用治超”启动以来,越来越多的违法企业主动配合处理,积极进行整改,争取早日被移出“黑名单”。
2月8日,交通执法部门对列入超限超载领域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最终企业名单进行了认定,下一步将在市政府网站予以发布,并推送至全国交通运输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省公共信用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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