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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召开《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宣贯会
发布日期:2022-11-30    来源:交通局  浏览次数:  字号:〖
 

交通运输部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已于2022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规定》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适应当前驾驶培训市场发展新形势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优化营商环境。为切实做好新《规定》贯彻实施工作,进一步加强驾驶培训行业服务质量,11月30日下午,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开展专题宣贯会议。市交通运输局运输服务业管理处、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各辖市(区)交通运输局驾驶员培训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局运输服务业管理处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进行了详细解读,重点讲解了相关修订内容,并对深入推进政策贯彻落实工作进行部署。会议强调,机动车驾驶人培训是道路交通安全的第一道关口,各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规定要求,积极推动机动车驾驶培训市场高质量发展。一是建立备案管理制度,明确备案材料要求、程序要求、备案公开监督要求以及不按规定备案的罚则,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要求,强化行业自律;二是完善教练员管理机制,健全教练员聘用管理制度,增加教练员岗前培训规定和教学乘车安全规范,保障培训教学安全;三是规范驾培机构经营活动,要求驾培机构与学员签订培训合同,新增学员满意度评价要求,保障学员合法权益,提升驾培机构服务质量。

下一步,市交通运输局将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担当,规范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活动,切实维护市场秩序,促进行业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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