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共同探索交通运输领域行政管理与司法保障的深度融合,9月16日,常州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等单位的法律专家以及市交通运输局公职律师、法律顾问等10余人参加评查。
评查对“抽盲盒”方式产生的运政、路政、地方海事、工程、安全生产等门类的26份行政处罚案卷,通过执法单位互评找茬、法律专家评分点评两个环节开展。评查人员对照《行政执法案卷制作及评查规范》(DB32/T4181—2021),紧扣“行政处罚实施主体合法”“行政处罚程序合法”“违法事实认定准确”等维度逐项对标、逐条“找茬”,法律专家肯定了我市交通运输执法案卷的制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同时以行政审判和执法监督视角,对“如何看待当事人陈述申辩的期限”“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实施点”等行政执法中常见的问题进行了交流与解读。
通过评查,“武进某货运部涉嫌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案”“江苏某物流有限公司涉嫌生产经营单位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案”等6件案卷被评为优秀执法案卷。
最后,评查组对交通运输执法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提高执法案卷规范化。各执法机构对照评查中发现的执法工作薄弱环节、存在问题及时分析、总结并加以整改,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案卷制作的规范性;二是增强法律意识,不断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坚持正确的执法理念,增强执法程序意识和责任意识,强化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机制,推动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体制,提高我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公信力;三是加强部门协作,助力交通行业治理水平现代化。充分发挥交通运输、市中院等单位联动联建机制,加强在行政管理行为的规范、执法事项清单的梳理、突发事件应对等方面的协作,助力提升交通运输行业现代化治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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