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武进区交通执法大队湖塘中队接到相关部门移交的案件线索,一辆装载了液化石油气钢瓶的小客车从312国道行驶到常武路时,因司机涉嫌非法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被执法人员查处。
该车为小型普通客车,车内共装载液化石油气钢瓶12个,钢瓶总重量已达428公斤,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运输途中一旦发生事故,后果将不堪设想。据驾驶员说,这些钢瓶都是送到饭店里去的。经查,由于涉嫌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该车主将面临交通执法部门的处罚。
下一步,武进区交通执法大队将继续加强巡查,积极联合相关执法部门加大对非法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行为的查处力度,共同维护运输市场的稳定运行,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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