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我市信用交通城市建设,营造诚信服务、文明出行的良好春运环境,依据《江苏省交通运输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办法》,市交通执法部门经严格审核,于本月20日筛选出第一批超限超载领域交通运输严重违法失信对象清单,并以邮寄方式对拟列入“黑名单”对象进行事前告知。经听取陈述申辩、公示、异议核查等程序后,最终名单将上报国家平台纳入社会信用管理。
《办法》规定了会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4类情形:一是货运车辆驾驶人1年内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超过3次的;二是道路运输经营者1年内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10%,被责令停业整顿的;三是道路运输经营者的货运车辆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超过100%或者车货总质量达到100000千克以上的;四是道路运输经营者指使、强令车辆驾驶人超限超载运输货物,或者对超限超载车辆配载放行出站,被处以2万元以上罚款,或者1年内被行政处罚3次以上的。
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企业及有关人员将受到多部门多方面的联合惩戒,交通运输部门也将在资质审核、市场准入、评先评优、项目申报等方面对其加以限制,让违法失信者寸步难行,对交通运输从业者起到警示震慑,进一步提升其守法运输、诚信经营的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