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公路行业治理和社会治理有机结合,进一步提升我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治理水平和全社会的公路法治意识,广泛凝聚“公路关系你我他、公路发展靠大家”的社会共识,着力构建全民参与的“爱路护路”环境,形成公路安全保护合力。常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依据《江苏省公路路产损失赔(补)偿费收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省交通运输厅
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赔(补)偿收入管理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制订了《常州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爱路护路奖”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自9月份第三批奖励发放以来社会各界踊跃举报各类路产损失16起,使我中心能及时向肇事者追偿、及时修复各类损坏设施,追缴路产损失赔(补)偿费107311.4元。依据“细则”为鼓励广大群众继续参与“爱路护路”我中心拟对符合条件的第四批人员合计23人次进行奖励,总计奖金7100元(明细见附表),现将受奖人员名单公示如下:
一、协助追缴奖17人次
倪俊 陈平 谢文刚 王克超 李雷 吕亚金 卢志峰
龚辉赢 顾天阳 钱云军 成波
二、线索举报奖6人次
李姚 陈帆 缪程 徐国强
附件:第四批“爱路护路奖”奖励发放公示附表.xlsx
常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2021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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