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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船员救生衣穿着专项整治行动成果显著
发布日期:2021-10-13    来源:交通局  浏览次数:  字号:〖
 

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规范船员临水作业穿着救生衣行为,减少落水人员溺亡概率,确保船员生命安全,维护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稳定,自7月起,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组织辖区各级水上交通执法部门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船员临水作业不按规定穿着救生衣行为专项整治行动。通过整治,辖区船员安全意识得到有效提升,在从事临水作业时能够有意识的主动穿戴救生衣,整治成效显著。

一是定方案、明标准。组织召开专题部署会,进一步明确整治开展的时段安排、整治措施、查处依据标准等。会后,专门印发《关于开展船员临水作业不按规定穿着救生衣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进行部署发动;二是强宣贯、重教育。全面开展安全宣传和事故警示教育,制作宣传横幅悬挂在水上服务区、执法趸船、政务窗口等位置;同时由水上执法人员结合日常公司监督检查、船舶安全监督、船舶营运检验、船员培训等各种时机,结合身边的相关事故案例,“以案警示”,教育水上从业人员提高安全观念意识;三是抓源头、落责任。突出重点企业和人群,着力向港口企业、航运公司、涉水景区及其船舶船员宣传本次专项整治的目的意义、查处措施,督促其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对所属船舶和船员做好安全教育,在临水作业时必须穿着救生衣;督促公司加强日常安全管理,船上要配备合格和足额的救生衣。同时,船检部门严格把关,营运检验中发现未按规定配发合格足额救生衣的,督促船舶及时整改,整改到位前不予签发船舶检验证书;四是严查处、纠违章。扎实开展现场巡航检查,将船员救生衣穿戴情况作为必查项,发现船员未规范穿戴救生衣以及配备老旧救生衣的,现场督促整改,规范穿戴。对港口企业装卸作业船舶进行检查,要求临水作业人员在码头作业期间须按规定规范穿戴救生衣,加强自身安全防护。

专项整治期间,执法部门累计检查航运公司40家次、船舶2569艘次,检查船员4903人次,发现并现场教育纠正违法行为数205起,实施行政处罚56起。辖区船员安全意识得到有效提升,在从事临水作业时能够有意识的主动穿戴救生衣,整治成效显著。下一步,交通执法部门将通过常态化宣贯、不定期机动抽查等形式,常态化开展救生衣专项行动,确保辖区船员临水作业100%规范穿着救生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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