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作为公共基础设施是政府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科学合理地反映公路资产“家底”,对夯实政府财务报告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对建立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推进交通运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截至“十三五”末,我市公路里程达8375公里,其中普通国省道公路622公里、农村公路7753公里,每百平方公里公路密度191公里。市公路部门管养普通国省道公路里程为466.9公里,其中国道4条,里程188.8公里;省道12条,里程278.1公里。农村公路由各辖市区政府承担管养主体责任。
依据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印发《转发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水路公共基础设施政府会计核算的通知》要求部署,一是明确分工。针对清查工作涉及面广、信息量大的特性,公路部门高度重视,明确财务部门牵头,业务部门配合,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分解落实工作责任,确保认识到位、组织到位、人员到位。二是强化协作。克服因历史建设项目多、跨度时间长、线路变更改造频繁等带来的原始资料查找的困难,通过翻阅各类档案资料、联系原经手人,尽最大可能寻找原始依据资料,真实、完整地反映工程建设相关信息,为公路公共基础设施纳入政府会计核算提供重要依据。三是协调联动。对于“十一五”和“十二五”期公路建设项目按建设、管养主体不同,按照“谁承担管理维护职责,由谁记账”的原则,提请市局协调市政、各辖市区交通部门,确保各相关记账主体对公路公共基础设施资产的确认协调一致,确保资产确认不重复、不遗漏。
截至目前已完成公路基础资产清查盘点和重置成本确认,同步建立完善日常管理制度,10月全面完成存量公路基础设施纳入政府会计核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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