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便利开展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工作,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道路货运车辆“三检合一”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交运函〔2021〕262号)、《关于进一步优化道路普货车辆“三检合一”有关工作的通知》(苏交传〔2021〕303号)等文件规定,现将全国具备道路货运车辆“三检合一”检验检测能力的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信息予以公示(详见附件),便于道路运输经营者自主选择检验检测机构开展车辆技术等级评定。
全国具备道路货运车辆“三检合一”检验检测能力的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信息.xlsx
常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