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交通执法支队水上执法大队对一起船舶运输粉尘物质未封闭船舱案件进行了整改,并对当事人处以人民币壹万元整罚款。
6月21日,交通执法人员在例行巡航途中,发现一条船号为028的常州籍货船正运载大量砂石沿京杭运河向下游行驶,且货舱未采取任何封闭遮挡措施,随着阵风向外不断散发出一股股沙尘。执法人员果断通过高频无线电呼叫,要求船长立即采取封舱措施,避免沙尘继续对空气造成污染,并在现场责令整改的同时对船长进行了相关法律法规宣贯,明确告知:载运粉尘等物质必须对货舱实施封舱覆盖,既是法律法规的要求,也是船员应尽的义务。
据悉,为确保全省水路运输污染物治理长效化,扎实打好水运行业“蓝天保卫战”,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仍将继续保持对船舶涉污染物相关违法行为大力整治的高压态势,实现辖区船舶“零排放、全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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