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为推进全市美丽乡村建设,我市印发“美丽农村路”建设实施方案,全面助力乡村振兴。
此次“美丽农村路”创建将以市级公路交通部门为主体,以区市自评、市级审核的方式开展。各区市统筹协调属地政府发挥乡村基层、沿线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总结先进做法和经验,主动挖掘和培树先进典型,鼓励群众有需求、道路有基础,政策有支撑的相关单位,合力打造精品路线。同时制定长效管理机制,发现不合格的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撤销“美丽农村路”称号,真正将“美丽农村路”打造成民生工程、民心工程。
“美丽农村路”创建是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重点以路为纽带,将全市山水资源、旅游景区、产业集聚区、特色小镇、历史文化名村、健康养生基地、美丽乡村示范点、民宿经济等串珠成线,坚持因地制宜以求“实”、提升安全水平以求“安”、保护生态环境以求“绿”、引领人居环境改善以求“美”,实现产业显著改善以求“融”为基础,构建“实”“安”“绿”“美”“融”的美丽农村公路。至2022年,实现我市乡乡都有“美丽农村路”。
创建线路标准应与各地农村公路品牌相结合,体现地方特色,且已实行路长制管理,并纳入全省公路统计年报中的农村公路。其中,技术状况评定为良以上、技术指标应符合《小交通量农村公路技术标准》,原则上路面宽度不低于6米;线路技术等级应满足县道不低于5公里、等级不低于三级;乡道长度不低于3公里、村道不低于1公里,且线路中不存在四、五类桥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