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部门动态 >> 内容
 
常州公路部门贯彻新标准 推进“四好农村路”示范市创建
发布日期:2021-05-24    来源:交通局  浏览次数:  字号:〖
 

5月24日,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等四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深化“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深化“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工作。

《意见》明确了“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的标准和程序。创建标准包括九个方面: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坚决有力。二是农村公路治理能力提升效果明显。三是农村公路网络体系建设推进有力。四是农村公路管养保障体系不断健全。五是农村综合运输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六是农民群众获得感不断增强。七是农村公路示范引领作用显著。八是农村公路管理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九是农村公路安全保障能力得到强化。

《意见》明确了全国示范县创建程序按照县级申请、省级核查、报送申报材料、专家评审、实地复核、命名确定等程序开展,全国示范市创建程序按照市级申请、省级核查、报送申报材料、专家评审、实地复核、命名确定等程序开展,全国示范省创建程序按照省级申请、专家评审、实地复核、命名确定等程序开展。创建工作将坚持成熟一批、创建一批的原则,推动“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从区域示范引领向全域达标发展转变,实现“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

常州公路部门将紧紧围绕“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的目标,巩固“四好农村路”全省示范市创建成果,将示范路创建纳入年度创新创优项目序列,积极打造“美丽农路、幸福家园”品牌,推进两省四市“环太湖一体化”农村公路建设。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农村公路提档升级,打造常州样板,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力争到2021年底,率先建成全国“四好农村路”示范市。

 
主办单位:常州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2号楼A座    邮 编: 213022
联系电话:0519-85682151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地图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78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