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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创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发布日期:2021-02-24    来源:交通局  浏览次数:  字号:〖
 

2月2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印发(以下简称《意见》),这是新世纪以来连续发出的第十八个中央一号文件。

《意见》指出,要全面加强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放在农村,着力推进往村覆盖、往户延伸。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有序实施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加强农村资源路、产业路、旅游路和村内主干道建设。推进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更多向进村入户倾斜。继续通过中央车购税补助地方资金、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地方政府债券等渠道,按规定支持农村道路发展。继续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全面实施路长制。开展城乡交通一体化示范创建工作。加强农村道路桥梁安全隐患排查,落实管养主体责任。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加快完善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体系,改造提升农村寄递物流基础设施,深入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和农产品出村进城,推动城乡生产与消费有效对接。

常州公路部门将紧紧围绕“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的目标,加强农村公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农村公路提档升级,推动“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市创建,打造常州样板,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一是把握方向、谋划长远。《意见》的出台为我市农村公路更高质量发展的路径提供了根本遵循。公路部门将做好关于“四好农村路”创建全国示范市文件的草拟,并适时提请上级印发。同步做好创建基础性材料收集、资料准备等工作,用实际举措推进示范市创建。

二是深化改革、强化执行。今年公路部门将在试点实行县、乡、村三级“路长制”的基础上,全域“同频共振”,实现全市覆盖。同步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着力推动农村公路由“交通线”向“风景线”转变、由“通上车”向“富一方”转变。

三是精细精准、搞好配套。《意见》指出,通过中央车购税补助地方资金、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地方政府债券等渠道,按规定支持农村道路发展。公路部门将从市级层面围绕一号文件出台细化配套条例,做好资金规范使用,加强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增强资金保障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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