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货物运输环节风险较大,为确保运输安全,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必须随车配备处于正常状态的灭火器等应急防护器材,然而近日常州交通执法部门在一辆装载20吨易燃货物的危险品车辆上竟查获了2个失效的灭火器。
2月6日中午,常州交通执法支队新北大队执法人员在新北区346国道开展巡查工作,一辆河南牌照仓栅式货车从执法人员车旁经过,执法人员现场发现该车后面悬挂的是4类易燃固体标志,因该类货物很容易发生自燃,故执法人员示意该车靠边停车,上前检查车辆安全措施情况。
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该车装载了20吨仲甲醛,属于4类易燃固体,车辆、人员资质齐全,但是车上2个灭火器的压力表指针均指向红色区域,2个灭火器均已失效。一旦车上货物发生自燃,如果无法第一时间使用灭火器进行自救,后果不堪设想。执法人员询问时,驾驶员孟某竟表示,灭火器确实很久没有更换了。执法人员现场对驾驶员孟某进行了教育,告知其一定要定期检查车辆灭火器等应急防护器材,确保处于正常使用状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运输危险物品,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目前,交通执法部门已依法对涉事单位作出行政处罚。
交通执法部门在此提醒广大客货运输从业人员务必加强运输车辆全面排查,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应急防护设施配备到位。春节期间,常州交通执法部门将结合安全生产“百日行动”持续加强“两客一危”重点领域执法监管,依法查处各类违规经营行为,确保人民群众春节出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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