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上午10时,武进区交通执法大队雪堰中队执法人员巡查发现,S342雪堰镇圣烈村委段有施工队正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染物,危及公路绿化带100多棵树木的存活。执法人员立即控制现场,阻止排放,并依法进行了处理。
当天,执法人员要求施工队伍立即联系泵车对泥浆进行清理,同时对现场负责人进行询问,并对现场进行勘验。经现场询问和勘验,该施工队当时正在进行高压天然气管带穿越施工,施工中产生了大量泥浆,原本安排了专用车辆进行拖走处理,但专用车辆没有按时到,施工人员为了不影响施工进度,怀着侥幸心理把泥浆部分排放到了施工现场旁的绿化带和公路边沟。现场初步估计,排放泥浆大约有120立方米。执法人员现场告知,其行为已经违反了《公路法》第四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物;《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六条,禁止破坏公路、公路用地范围内的绿化物。
经过现场教育,施工队已认识到其违法行为带来的严重后果,保证一日内完成泥浆清理。雪堰中队将督促施工队严格做好清理工作,同时对此案做进一步审理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