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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公路水运工程防控专项经费按实计取
发布日期:2020-03-18    来源:交通局  浏览次数:  字号:〖
 

近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印发通知,要求全省各地交通运输部门、厅公路中心、厅港航中心在疫情期间加强服务,并明确公路水运建设项目审批、招投标、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疫情防控专项费用保障、风险分担、柔性现场管理等方面的10条服务举措,保障疫情期间全省公路水运建设项目顺利推进。

在项目前期准备和招投标方面,江苏将创新设计图纸审查方式,各项目可通过邮件、快递等方式将设计图纸送达专家、代表,设计文件修改完善后即可作为报审文件;加快审批进度,疫情期间设计文件、施工许可审批期限原则上控制在5个工作日内;优化招投标管理,为交通重点建设项目开设“绿色通道”,通过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视频直播开标等方式开展招投标工作。

江苏将指导建设单位在疫情防控期间对施工项目投入足额防控专项费用,因防疫需要而组织实施的专职人员投入和检查管控、现场驻地和施工区域采取的封闭式及防护隔离措施、防疫物资配备使用、应急采取的包车运送用工等方面专项费用,可按实计取或按每人每天以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包干计取。

通知指导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合理分担费用。对工程延期复工或停工期间部分费用,在施工场地的施工机械设备损坏及机械停滞台班、周转材料和临时设施摊销费用增加等停工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管理人员和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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