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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第0082号
发布日期:2020-09-18    来源:交通局  浏览次数:  字号:〖
 

案由:关于大力提升无障碍出行水平的建议

提案人:陈凯 

提案内容:扶残助残,保障残疾人获得平等、参与、共享现代文明生活的机会,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城市公共交通是为社会公众提供基本出行服务的公益性事业,是关系人民群众“衣食住行”的重大民生工程。为残疾人提供出行便利,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残疾人出行服务,是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任务,是推动交通运输改革发展成果更好惠及人民群众、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举措,是弘扬敬老助残的社会风尚的迫切要求。近年来,国家部委、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的出行问题,交通运输部等七部委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善老年人残疾人出行服务的实施意见》(交运发〔2018〕8号),江苏省残联等十一部门单位联合发出《关于印发〈江苏省无障碍环境建设“十三五”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残发〔2017〕12号),江苏省交通运输厅下发了《关于转发交通运输部等七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善老年人残疾人出行服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交运〔2018〕65号)等文件促进无障碍出行。不过,我市城市公交车中低地板车辆、手动翻板式无障碍设施和轮椅固定装置车辆配置比例还比较低,完全无法满足残疾人出行的需要,与广大残疾人的美好出行盼望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扶残助残当从出行无障碍开始,建议:

一是将残疾人无障碍出行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无障碍出行比例应逐年提高,并进行考核评估,同时作为文明城市评价的考核因子。

二是强制落实交通运输部有关规范要求。按照《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7年第5号令)、《公共汽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JT/T888-2014)等文件要求,落实投入运营的车辆应在规定位置设置特需乘客专用座位,公共汽车安装优先座椅、以及低地板后桥和一级踏板、轮椅通道或轮椅固定装置等规定从源头保障残疾人无障碍出行;对于不达标的车辆,应限期整改,否则禁止投入运行。

三是强化公交车无障碍提档升级。推动城市公交无障碍试点工作,新增公交车辆中低地板车辆比例不得低于80%,鼓励各地结合道路实际,将公交车的无障碍设施配置作为新车购置的标准配置,逐步提高配备无障碍设施车辆的比例;鼓励有条件的辖市区在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7)等国家标准要求条件的基础上对低地板车辆进行无障碍设施的改造。

三是提升无障碍出行系统水平。城市规划、建设应充分考虑无障碍出行人性化需求,鼓励各地大力开展道路、标识等无障碍改造,有关规划会签时,应明确规定征求残联和残疾人代表的意见;按照《城市公共汽电车运营服务规范》(DB32/T 2980-2016)进一步规范站台建设,因地制宜对符合条件的站台完善无障碍设施建设。

四是提升公交出行无障碍服务水平。督促公交企业加强对驾驶员、乘务员等一线人员的培训,熟悉无障碍设施的使用方法,强化服务意识,全面改善提升服务质量,让肢残人士出行享受公交车无障碍设施的同时,更能从公共交通人性化服务中感受到被尊重、认可。

五是营造有温度的无障碍出行社会氛围。无锡公交车的“暖心设计”和“助残爱心线”公交运行服务模式值得推广;进一步发挥互联网作用,普及无障碍知识,提高无障碍意识,扩大无障碍效应;鼓励扶持从事残疾人无障碍出行公益性社会组织的发展。

 

关于对常州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第0082号的答复

陈凯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大力提升无障碍出行水平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们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长期以来,常州公交对无障碍环境建设和无障碍出行问题高度重视,从运营管理、车辆设施、宣传服务等方面积极做好弱势群体的关怀工作。一是在全市BRT站台均建设了“无障碍绿色通道”,方便残疾人乘客乘坐公交;二是优化车辆配置,新采购的10.5米以上公交车均采用了低地板车型,并明确要求后门必须安装手动残疾人推车翻板(10.5米以下车型不具备安装条件),在驾驶员和乘客帮助下基本可满足残疾车上下推行;三是在车厢内通过区分座椅颜色等方式设置“老幼病残孕”专座,专座数量占车厢座椅的12%左右,并将专座设在车门附近;四是通过语音提示、张贴标志标识等,在公交车厢中大力营造尊老、助残、爱幼、帮孕的良好社会氛围;五是在《常州市轨道交通条例》《常州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常州市公共汽车客运条例》《常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过程中,均充分考虑无障碍环境建设问题,以法定形式切实维护残疾人群体的合法权益。

下一步,交通、住建、残联等部门将一如既往关心、关注弱势群体交通出行的安全性、舒适性和便捷性问题,强化工作协调和政策联动,不断优化无障碍出行环境。

一是进一步提升环境设施。加快更新购置公交车辆,今年市区拟结合国家公交都市创建,更换安全性能差、不符合环保要求、车龄在10年以上的车辆,更新车辆优先采用低地板车型并按规定安装优先座椅以及其他无障碍设施。此外,拟实施BRT1号线、2号线站台设施安全改造,消除安全隐患,为无障碍通行提供安全保障。各级住建部门对所管养道路无障碍设施也将加强巡查,及时维修,确保无障碍设施的正常使用。

二是进一步营造良好氛围。加强对公交驾乘人员的培训,开展“我是公交人”等公交服务品质提升活动,让弱势群体公交出行更加安心、舒心。结合七五普法工作,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向社会大众宣传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律法规,普及无障碍环境建设和无障碍出行的国家标准,提高公众对《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的认知。同时通过拍摄、播放无障碍环境公益广告,大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无障碍环境建设的良好氛围。

三是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适时扩大无障碍设施监督员队伍,充分发挥残联专门协会“代表、服务、维权”职能,组织残疾人定期进行无障碍出行体验,对不符合无障碍建设规范及管理上存在问题的公共场所及时向有关部门和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实现无障碍环境建设监督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恳请一如既往地关心交通运输工作,并提出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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