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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委员提案第0004号
发布日期:2020-09-23    来源:交通局  浏览次数:  字号:〖
 

案由:关于加强对卡车超载治理的建议

建议人:朱建华

提案内容:卡车超限超载对安全行车或运输造成了极大的危害,严重危及周国家和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诱发了大量的道路交通事故。据统计,70%的道路交通事故是由于卡车超限超载引发的,50%的群死群伤事故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与超限超载有直接关系。卡车辆超载超限运输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的损失。

问题分析

一是车辆超限超载严重破坏了公路基础设施。由于超载超限车辆的荷载远远超过了公路和桥梁的设计载荷,致使路面损坏、桥梁断裂,使用年限大大缩短。

二是车辆超限超载,载质量增大而惯性加大,制动距离加长,危险性增大。如果严重超载,则会因轮胎负荷过重、变形过大而引起发爆胎、突然偏驶、制动失灵、翻车等事故。另外,超载还会影响车辆的转向性能,易因转向失控而导致事故。

三是驾驶人驾驶超限超载的车辆,往往会增加的心理负担和思想压力,容易出现操作错误,影响行车安全,造成交通事故。

四是由于超限超载后的车辆无法达到正常速度行驶,长时间占用车道,直接影响着道路的畅通。

对策建议

一是完善卡车装置。希望政府部门,从改善外观装置角度进行分析梳理,吸纳国外先进经验,学习国外卡车集装箱配置,进一步加快修改国内卡车装置。

二是严格治理卡车超载。由政府牵头,降低高速公路收费标准,减少超载的成因,从源头解决重型卡车超载的痼疾。要继续严格执行治超治限政策,做好超载车辆的驳载工作,避免仅仅是简单罚款而放行车辆。

三是加强车辆管理。增强电子监控手段,根据违法违章行为严肃处理,采用重罚方式以至取消驾驶资格。

 

关于对常州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委员提案第0004号的答复

朱建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卡车超载治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为推进车辆超限超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更好地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公路基础设施安全,市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认真吸取“10•10”无锡桥梁侧翻等事故教训,全面推进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大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力度。

一是加大路面治超执法力度。全面实施超限检测站24小时联勤值守,市级层面每年至少组织2次集中行动,各辖市(区)每月至少组织1次集中行动。今年以来,全市已累计查处违法超限超载车辆1660余起,卸驳载货物21290余吨,其中“百吨王”违法车辆14辆。公安部门对查获的超限超载运输车辆根据违法情节处二百元至二千元罚款,记3分或6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驾驶员记满12分后必须参加满分教育,其中AB类驾照将直接降级。交通运输部门对达到立案处罚标准的货运车辆、驾驶人、道路运输企业、货运场站经营者实施“一超四罚”,累计立案56起,处罚50起。

二是推进货物装载源头监管。全面落实市、县货物装载源头治超管理办法各项要求,调整公示重点货运源头单位114家,按规定开展巡查监管650余次,同时组建专班对全市拥有5辆货运车辆(普货)的企业上门调查,摸清家底,累计排查450家次。加强车辆溯源机制建设,对货物装载源头单位擅自放行“百吨王”车辆的行为严肃查处。

三是严把车辆技术性能关。严格执行《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等标准规定,对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与《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不一致的车辆,一律不予进入运输市场,并将相关信息抄告工信、市场监管部门,对非法生产和生产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车辆的企业予以处罚。加强全市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综合性能检测机构的监管,对车辆非法改装仍通过定期检验、检测,以及货车替检、代检、弄虚作假的,通报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罚,撤销车辆检验资质。严厉打击非法改装,对货运车辆加高栏板、增加钢板弹簧、擅自更换与原车规格及层级不一致轮胎等非法改装行为,全部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责令恢复原状并依法处罚。

四是健全治超基础监控网络。完成3套动态称重检测系统升级改造工作;加快推进电子抓拍与货车专用车道建设,建成2套电子抓拍系统。加强车辆运行信息的采集和分析,综合利用公路收费站称重、动态称重检测等数据,精准布控重点打击“百吨王”及其他高频次违法超限超载车辆,并推进非现场处罚,相关违法信息实现100%抄告并录入“信用江苏”进行公示。

下一步,交通运输及公安部门将继续密切配合,加强组织保障,做好工作衔接,进一步巩固路面执法成效,夯实车辆及货物装载源头监管,强化科技治超,始终保持对违法超限超载行为的高压严打态势,营造更加安全、畅通的交通出行环境。

对于您提出的完善卡车装置,学习国外卡车集装箱配置的建议,我们将会同工信等部门积极研究,在条件成熟后试点推进。

恳请一如既往地关心交通运输工作,并提出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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