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上午,常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对一条在禁航期间擅自开航的危化品船舶开具了相关罚单。这也是自《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江苏海事局关于内河水域危险化学品运输船舶管控的通告》发布以来,我市交通执法部门对违反管控规定行为开具的首张罚单。
根据通告要求,自7月1日起,每天22时自次日5时,在江苏内河水域禁止600总吨及以下危化品船舶航行。为切实保障水路交通运输安全,强化水路危化品运输监管力度,常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借助VITS水上预警平台等信息化手段,对我市辖区水域经停的各类危化品船舶开展了严密监测,截止目前已联系三十余艘危化品船舶,对其违反限航规定行为进行劝导与纠正。在下一阶段工作中,交通执法部门还将进一步提升管控力度,坚守安全底线,确保水路运输安全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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