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常州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配合江苏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开展监督检查,检查过程中发现某在建项目一处变压器缺少隔离设施,现场缺少警示标志,存在触电危险,与村庄平交道口处缺少必要的安全警示标志,涉嫌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存在较多安全隐患。执法人员对该项目负责人进行了询问并查实情况,现场告知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的有关规定,责令其立即整改,并依法对该在建施工单位进行处罚。
该案件的查处是我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成立后在交通建设工程安全领域开出的首张罚单。下一步,交通执法部门将进一步强化参建单位的“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全力提升本质安全,确保全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交通执法部门提醒,夏季正值交通建设项目施工高峰,各参建单位要按照安全责任制要求,通过今年开展的质量安全红线行动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专项工作,压实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条件核查,为施工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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