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公路安全保护合力,进一步构建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工作格局,保障我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安全畅通。市交通执法支队、市公路中心建立常态化协作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定期会商机制。成立常态化协作专项工作小组,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对于需要共同协调解决的重大问题,经双方协商,可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召开临时会议。
二是建立工作联系单制度。执法支队与公路中心建立工作联系单制度,双方通过工作联系单,在路产路权保护、路网组织调度、路网信息报送、公路清障保通、涉路施工管理、违法行为处置等方面实现信息共享、职能互补,达到联系、落实、反馈全过程的闭环管理效果。
三是加强养护路政巡查联动。公路中心在日常公路养护巡查中,发现公路摆摊设点、马路市场、违法涉路施工等侵占公路的违法行为做好现场取证并及时告知执法支队查处;执法支队在日常路政巡查时对于发现的路况病害、路面污染、公路设施损坏等存在公路安全隐患的情况及时告知公路中心处治。
四是加大公路赔(补)偿费收取的支持力度。执法支队发现损坏公路及附属设施的情况做好现场取证并及时告知公路中心按照程序进行追偿,对于拒不接受现场调查处理的,采取扣留车辆、工具等措施,提高路产损失追偿的到位度。公路中心依据爱路护路奖励实施办法,对于相关参与人员给予一定奖励。
五是加大公路安防工程的支持力度。执法支队根据需要,配合公路中心对于在公路安防工程实施过程中的阻工或破坏设施的行为给予执法力量的支持,对存在难点和矛盾点的安防工程加强现场执法保障。
六是加大公路城市长效管理的支持力度。执法支队加大对于公路抛洒滴漏、路面污染源、桥下空间违法占用等源头问题的查处力度。公路中心积极配合执法支队做好有关事后处治、地方政府对接、设施配置等工作。
七是加强公路突发事件联合处置。双方根据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响应级别,按照公路应急预案处置要求和职责分工,合力做好路网组织方案、路网运行监测、路网应急保通等工作。
八是畅通路网信息报送渠道。将执法支队人员纳入路网兼职信息员网络,执法支队按照路网信息采集范围,及时向公路中心报送有关影响公路正常通行的路网信息,由公路中心按程序负责收集上报。
九是加强业务知识培训交流。双方根据业务工作需要,联合组织或邀请对方有关人员参加有关业务知识培训,共同提高从业素质和法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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